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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稹自寓说”辩议

时间:2009-12-12 11:15:52  来源:不详

  六、周相录《吴伟斌先生〈莺莺传〉研究中的失误—兼谈学术批评规范》

  周相录先生对吴伟斌的系列文章进行了辨正,再度支持“元稹自寓说”。

  笔者以为把自传性小说当作作者完全的个人档案不必,把它当作和作者生平无甚关联的文本也不行,可取的态度应该是承认其大体情节的真实,忽略其虚构的细枝末节,那种非此即彼的两极思维模式只能导致对学术研究的误操作。需知这一说虽然依然标榜“元稹自寓说”,但实质上等于否定了王性之与陈寅恪长篇大幅的论证。因为王氏之论告诉我们除了张生之名为假之外,余皆为真;陈氏之论告诉我们,除了张生之名与崔莺莺之名之身份为假之外,余皆为真。此话虽未明言,但就暗含在他们的推理过程中。

  如此看来,周氏之“元稹自寓说”几乎接近了反对者霍、曾、吴等论。那么有趣的事情出现了:此时双方争论的焦点已经不是:《莺莺传》是否自寓?而是:有真有假的《莺莺传》到底算“自寓”还是“艺术塑造”?换言之,他们已经从某种程度上取得了共识,即:《莺莺传》存在真实体验甚至真实过程,同时也存在虚构、夸张、渲染。而这一点共识正是各家纷争所得出的唯一正确的结果。毕竟小说不是实录,仅仅只改一两个人的姓名或身份而已,又毕竟小说创作需扎根于生活的土壤中,不能凭空杜撰。但是此结果如同霍、曾、吴等反对论一样放之四海而皆准,同样适用于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

  参考文献:

  [1]陈华昌、黄道京,《中国古代禁毁小说文库:艳异编·王性之传奇辨证》,太白文艺出版社,第278页。

  [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唐之传奇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65页。

  [3]周相录,《吴伟斌先生莺莺传研究中的失误—兼谈学术批评规范》,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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