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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聊斋志异》的重情思想

时间:2010-4-16 13:24:02  来源:不详
又凿通绝壁悬崖,夺回自己的妻子(《青娥》)。缘于情,孙子楚感动了阎王而被“姑赐再生”(《阿宝》)。秋容,小谢感动道士而得以借尸还魂(《小谢》)。白秋练可以使真君敕命龙王免选(《白秋练》)。黄生可以使“花神感君至情,俾香玉复降宫中。”(《香玉》)至于连琐的白骨再生(《连琐》),秋月香躯复起(《伍秋月》),这一切无不是情的力量所致。在作家笔下,礼退居次位,情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首要力量,重要力量。以致无物不有情:人世间的男女青年痴于情自不待言,那众多的狐鬼花妖,亦无不为情颠倒,连地下的幽灵也念念不忘于情,“不能自已遂不避私奔之嫌”,即便是洞天仙山的仙女也不免堕入情网,而到人间来寻找爱情:或袖中成鸳鸯(《巩仙》),或情中指迷途(《青娥》),就连那些在冥冥之中维护礼教纲常的阎罗,判官,也为男女之情大开绿灯。由于作家以高度的浪漫主义手法赋予爱情以如此巨大的力量,所以《聊斋志异》中描写爱情的作品绝少悲剧,在这里,爱情总是可以战胜一切的艰难险阻,取得成功!

  三、蒲氏情的标准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蒲松龄既在婚姻关系中大力推崇情,便把情作为评判婚姻关系的重要标准。从一般原则上来讲,他并不否定礼教的规定。例如葛太史女是笃守礼教的,当吴生有志于修仙而辞婚约时,她说:“远近无不知儿身许吴郎矣。今改之,是二夫也。”“吴郎贫,我甘其藜藿,吴郎去,我事其姑嫜,定不他适。”(《白于玉》)。狐女辛十四娘非父母之命坚决不嫁(《辛十四娘》)。对此,作者都是给予肯定的。但是一涉及情的领域,他就不拘于此了。只要男女互相爱慕,什么礼教的限制,父母之命,贞操观念都可以打破。比如,连城与乔生的相爱一背父命,二毁成约,而且又未婚即通,可说是完全违礼违法的行为,但作家却给予热情的歌颂(《连城》)。青风和耿生两人互相倾心爱慕,于是礼教和叔父的权威都成了被嘲弄的对象(《青凤》)。在这类作品中,情成为衡量两性关系是否正当合理的主要标准。不过,蒲松龄这一标准的使用,起码有两个禁区:一是对于寡妇,二是对已婚女子同其他男子的爱情。蒲松龄对寡妇改嫁是明显反对的。《耿十八》中即对寡妇改嫁之念颇有非议。到《金生色》、《牛成章》中则给不贞不洁的寡妇以极残酷的惩罚。而对于守节的寡妇作家是甚为褒扬的:对乔女心许孟生却矢志不嫁的行为极为赞赏(《乔女》)。《土偶》则为守节寡妇设计了极好的结局。改嫁既已不许,情奔就更谈不上了。已婚女子同别的男子的爱情,是历来存在的一个事实,但蒲松龄对这一点似乎是否定的,上百篇作品几乎没有写到这方面的内容。《成仙》中有一节写到周生妻与仆私通,颇为作家所厌恶,终被一杀了之。《天宫》是写私通的,但却是用来抨击严嵩父子的,当然是否定性的。这两个禁区的存在,表明了蒲松龄的“情”的思想的不彻底性。

  蒲松龄的重情思想是同明中叶以来的主情派思想一脉相承的。明中叶以后,思想、文学界出现新潮流,其代表是李贽、徐渭、公安三袁、冯梦龙等,可被视为主情派。主情派提倡人欲、真情、自然天性。蒲松龄明显继承了主情派的思想。巧娘因“生适阉寺”,而“赍恨如冥”,“没奔标人”而失声痛哭(《巧娘》),秋月死三十年而自荐于人(《伍秋月》),都是公然而大胆地表现人的情欲的。整日憨笑不止的婴宁(《婴宁》),伶牙俐齿、谑语高人的芳云、绿云(《仙人岛》),憨玩无节的小翠(《小翠》),无不天性纯真,言行率直,“从容于礼法之外”(李贽《焚书·又答石阳太守》)。

  《聊斋志异》中体现的重情思想多是由狐鬼花妖与书生交往的故事表现出来的,这多是蒲松龄在落寞的生活处境中发出的幻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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