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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诗正义》对传、笺之异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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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4-30 12:24: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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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以思之欲使更来,不宜言其难进。且言其‘将’者,是冀其复来,故易传以为‘伺其闲暇独来见己之貌’。”疏意谓传、笺都以“施施”为“舒行”,只是两者侧重的角度不同,传从“贤者难进”的角度,跨过其本义,描述了诗人用此词之用意,谓表达“难进之意”。而笺则以“思之欲使更来”,而认为“不宜言其难进”,所以直用其本义“舒行”作解。孔疏通过结合诗篇全篇之意,解释了传、笺异解的原因,从而指出二者于本义上并无分歧,只是解释角度不同而已。所以,在疏看来,传、笺实际并不为歧。 《小雅·斯干》五章“殖殖其庭,有觉其楹”句,传云:“有觉,言高大也。”笺云:“觉,直也。”面对二者之别,疏云:“觉之为训,为大为直,故《礼记》注云:‘觉,大也,直也。’传以屋之为美,在于高大,笺以柱之为善,贵于调直,故异训也。”疏之解,意谓二者所解都对,但传、笺各取其意之侧重而已。所以传、笺“异训”而又统一。 其他,在《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郑风·褰裳》“子不我思,岂无他士”,《桧风·羔裘》“岂不尔思,中心是悼”,《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小雅·北山》“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等,都属这种情况。 2调和不便,左毛右郑在传、笺之意调和不便时,孔疏则显出一定的倚重和倾向。毛传、郑笺相较而言,毛传重于训诂,“经”的意味要少一些,而郑笺则是训诂与义理阐发并重,加大了“经”的意义内涵。义理阐发有利于意识形态的构建,这正投合了唐初统一经义、重振儒学的目的所在,所以孔疏在调和毛、郑时,不时表现出抑毛扬郑的倾向。黄焯先生则站在毛传的立场,指出了孔疏这一取舍特点,言其“凡於毛、郑义有异同,遂多左毛右郑,而于郑玄宗毛为主之本意,反忽而少察矣。 如《邶风·简兮》首章“简兮简兮,方将《万》舞”句,传云:“以干羽为《万》舞。”笺云:“《万》舞,干舞也。传以《万》为舞之总名,干戚与羽筲皆是,故云‘以干羽为《万》舞’。”而笺则独言干舞。孔疏为了证实传、笺孰是孰非,博引《春秋》《公羊传》《礼记》诸文及注,又结合诗篇上下文,日:“且此《万》舞并兼羽筲,则硕人故能《筲》舞也,下二章论硕人才艺,无为复言‘左手执筲,右手秉翟’也。明此言干戚舞,下说羽筲舞也。”疏既追古溯源,又联系诗篇前后之意,最后得出结论“以此知《万》舞唯干,无羽也”,并指出“传以干羽为《万》舞,失之矣”,表明了赞同郑笺之意的态度。 对于《万》舞之释,李黻平《毛诗妯义》云:“毛於‘硕人俣俣’云:‘硕人,大德也。俣俣,容貌大也。’则首章简大不指人言,当为大合乐之大。言大兮大兮,於祭四方山川,行此干羽之大舞,,Es3,可见李氏以《万》舞为“干羽之大舞”,同毛传之说。孔疏引《公羊传》以为笺说佐证,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曾于此有驳日:“《公羊》以《万》舞为干舞,此其释经之误也……《商颂》‘万舞有奕’,《左传》‘考仲子之宫将《万》焉’,非皆独用武舞也。同为驳笺、疏之说。《卫风·伯兮》首章“伯兮蝎兮,邦之桀兮”句,传云:“伯,州伯也。”笺云:“伯,君子字也。”传之言州伯,即谓州长。疏云:“伯、仲、叔、季,长幼之字,而妇人所称云伯也,宜呼其字,不当言其官也。”然后又接着解释,“此在前驱而执兵,则有勇力,为车右,当亦有官,但不必州长为之。”从情、理两方面否定了毛传之说,对笺解予以认可。孔疏此解能够设身处地,进入诗中情境,可谓切合情理。后世学者释“伯”,均取郑而弃毛,实始于此。 《齐风·卢令》次章“卢重环,其人美且鬈”句,传云:“鬈,好貌。”笺则以“鬈”意为“勇壮也”。疏则从三个方面论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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