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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诗正义》对传、笺之异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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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4-30 12:24: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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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传笺通释》中有言:“传虽训式为用,诗中言用者亦语词,犹《尔雅》释言为我,我亦语词。认为毛、郑之说看似不同,实则同为一解。黄焯亦云:“笺以式为发声,即语词,盖以申传,而非易传。意谓传笺实无二异。 《唐风·山有枢》二章之“宛其死矣,他人是保”句,传云:“保,安也。”笺云:“保,居也。”疏把这两个解释放在一起进行疏正。疏云:“二者皆《尔雅》无文,传、笺各以义言之。上云‘他人是愉’,谓得己乐以为乐。此云‘他人是保’,谓得己之安以为安也。笺以下云‘他人人室’,则是居而有之,故易传以保为居。”疏训诂多据《尔雅》,由于在《尔雅》寻不到此二解之出处,于是疏分别联系传、笺对经中该句上下文的解释来寻找依据,指出是鉴于经文前后章节之间对应句意思的照应连贯,所以传、笺“各以义言之”,分别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既然传、笺之释是各有各的道理,所以,对于此“保”字之义,取谁舍谁,孔疏留给读者去裁断。 《小雅·信南山》首章“信彼南山,维禹甸之”句之“甸”字,传云:“甸,治也。”笺云:“信乎彼南山之野,禹治而丘甸之。”依笺意“甸”音义皆为“兵车一乘”之“乘”字。疏旁征博引后认为郑意释“甸”为“乘”。但疏又云:“甸之为字,既训为治,音又为乘,以治其地使平成田则训为治,以方十里出兵车一乘故又音为乘也。”对于“甸”到底是义为“治”抑或“乘”,终未标明态度。宋人严粲在《诗缉》中则云:“言禹甸治之,则平水患,理沟洫皆在其中矣,不必破甸为乘也。从毛之解。 孔疏中类似这样对毛郑异处不明确表态的解释之处还有很多,像《邶风·终风》“寤而不寐,愿言则怀”,《邶风·旄丘》“叔兮伯兮,靡所与同”,《卫风·淇奥》“会弁如星”,《卫风·硕人》“说于农郊”,《卫风·伯兮》“甘心首疾”,《桧风·素冠》“聊与子如一兮”,《小雅·彤弓》“一朝右之”,《小雅·斯干》“无相犹矣”,《小雅·何人斯》“俾我祗也”,《小雅·桑扈》“君子乐胥”,《小雅·采菽》“亦是戾矣”,《小雅·菀柳》“无自瘵焉”,等等,都是如此。 总之,在面对传、笺的抵牾之处时,《毛诗正义》大抵以以上三种态度应对之。其所遵循的“疏不驳注”的原则既实现了诗经学的统一,维系了学术成果的承继,同时也限制和约束了自身于诗义阐释上的发展和创见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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