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奉列祖列宗神御的训谕中,乾隆皇帝也再次强调了不能在雍和宫敬奉神御而废止祖先合祭定制的重要性。乾隆指出:“敬将皇考神御一体崇奉,所谓有举莫废。朕不敢奉皇考神御于雍和宫,意在此也。”同时强调:“若继体之君,皆欲特为所生崇祀,以展孝思,于父皇平日居处燕息之地,奉安御容,非特于礼制未符,而宫廷之内,供奉亦无余地。且增设处所过多,岂能一一躬亲行体,势必别遣恭代,转非精袒专壹之义。”④如此不仅有违祖制,亦不利于祭祖的精专严谨,反衬出雍和宫用作庙宇的多重积极意义。
①(清)庆桂等编纂:《国朝宫史续编>【Z]卷4,训谕四,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6—37页。
②<国朝宫史续编>卷5,训谕五,第38页。
③所谓“回禄”,相传为火神之名,引申指火灾。
④<国朝宫史续编>卷5,训谕五,第38页。列清单,请旨简派。在领雍和宫事务大臣之下设“总理雍和宫东书院后佛楼事务大臣”,简称“总理雍和宫大臣”,人数不定,一般从王公或一二品文武官员中选派。再于雍和宫内设文案房、经坛房和造办房,分别负责管理文书往来、僧人念经和佛像造办之事。
在宗教事务管理上,乾隆年间在京城设置职任喇嘛时规定,北京额设掌印扎萨克达喇嘛1缺、副扎萨克达喇嘛1缺、扎萨克喇嘛4缺,其中扎萨克喇嘛l缺为雍和宫专缺,在理藩院下设的喇嘛印务处领导下具体负责雍和宫宗教事务。①后来在雍和宫扎萨克喇嘛之上又设立了“管理雍和宫总堪布喇嘛”之职,简称“雍和宫总堪布”,在驻京喇嘛中地位很高,一般由驻京呼图克图担任。
作为皇家寺院,雍和宫担负着为皇家诵经及举办佛事活动的任务,因此,清政府在皇宫内设立了“中正殿雍和宫喇嘛念经处”,简称“中正殿喇嘛念经处”,具体安排雍和宫为皇室举办佛事活动之事。
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政府确立对蒙藏佛教大活佛转世采取“金瓶掣签”制度,“于雍和宫内,亦设一金钵巴瓶。如蒙古地方出呼毕勒罕,即报明理藩院,将年月日姓名缮写签上,一体掣签。其从前王公子弟内私自作为呼毕勒罕陋习,永行禁止”②。乾隆皇帝特御制《喇嘛说》,揭碑立石于雍和宫,称此举是“安藏辑藩,定国家清平之基于永久”的大政方针,并申明“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③。自此开始,自藏以东的大活佛转世均在雍和宫以“金瓶掣签”的方式决定,奠定了雍和宫在内地藏传佛教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雍和宫改庙之后,乾隆皇帝经常前来听法礼佛,并在雍和宫内建立了大和斋行宫(位于今雍和宫东书院),以供其临幸降香时休息和更衣之用。但乾隆皇帝对雍和宫的高度重视却是超越宗教意义的。
据《国朝宫史续编》记载,在雍和宫改庙50周年之际,乾隆五十九年(1794)十月初四日,乾隆皇帝亲至雍和宫拈香瞻礼,触景生情,当日即特颁训谕:雍和宫为皇考世宗宪皇帝肇封潜邸,皇考践祚④后,命日雍和宫。迨朕绍承大统,以神爽凭依之地,理应祗肃洁蠲,爰即旧时宫殿,供佛庄严,每岁朕亲诣拈香瞻礼,藉抒永慕之忱,用昭崇奉之义。因忆乾隆初年,鄂尔泰曾提奏,其意欲将雍和宫赏给和亲王居住,朕未之允也。和亲王乃朕之弟,俾居此处,虽无不可,但究系皇考肇迹之区,若令列邸分藩者居此发祥之地,不特邻于亵越,并恐无福祗承。况和亲王分府之后,曾遭回禄,使当日遂允鄂尔泰所请,则此潜邸旧地,或值不戒于火,更成何事体。即或斯地曾为皇考临御,百神呵护,不致有意外之灾,但自和亲王而后,袭爵业经四次,本应递减,今当袭贝子。朕格外加恩,两次袭封亲王、郡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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