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反复的问询中大致清楚了袁从良所说的“河”指的是“整个河床”而不是水面宽度。王利华所说的“水量”指的却是水面宽度,而不是水流量。赵德通对于水大水小的概念则是从“水深”的角度来说的。唯一取得共识的是,三人都同意过去的水比现在更湍急。同样的问题在刚刚退休的文管所老所长熊洪潘的口中,又有了不同的答案。熊所长借助了纸和笔,画了两张示意图,我才基本明白了下面的意思:现在的河道已经不是原来的河道了,原来的河道小,紧挨着土城的城墙。后来发过几次大水,把河西的一大片小树林也冲成了河道,但平时那些河道是没有水的。现在的河道向西移了,河道是宽了许多,但有水的河面更窄了,水量也比以前更小了。
另外,郑少成的《1935年父子援红军》中提到“红军命令我们18只(我家两只)木船船工和红军一起搭浮桥”,如果以每条小船占宽3米而计,浮桥的总长度不会超过60米。钟华青则在访谈中提到浮桥总共用了14条船,如果照这个数字计算,浮桥的总长度就只有不到50米。
6.当事人的叙述无法作为确定性知识的评判标准。
人们普遍认为,当事人的叙述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梁启超关于“鉴别史料之法”的另一个原则是:“距史迹发生地愈近,且其记述之人与本史迹关系愈深者,则其所言愈可信也。”[12]在故事传播中,人们为了提高故事可信度,常常把自己置换成事件的见证人。同样,我们在口头描述某一事件的时候,也常常把当事人的叙述当成一种权威性的标志,强调“某某亲口说的”,“这是某某自己告诉我的”。
学者的田野调查更是极端强调对事件当事人的访谈。在我们的田野报告中,缺了ABCD中谁的讲述都不要紧,但如果缺了对当事人的访谈,则很容易被认为“不深入”“不全面”“不严谨”。
我们在土城的红色调查一再表明,当事人的叙述并不比非当事人的叙述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尤其当某一事件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时,当事人的主观倾向更加明显:每个人都试图朝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进行叙述。“盖局中人为剧烈之情感所蔽,极易失其真相,即不尔者,或缠绵于枝叶事项而对于史迹全体反不能得要领,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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