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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新世纪民间文学普查与保护的若干问题 ( 2007-11-7 15:09 )

时间:2009-9-8 17:39:19  来源:不详
的也是最主要的门类和领域之一,是民众口传心授、世代相传、集体创作、集体享用的语言口头艺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民间文学”都是列在第一位的。由于20世纪80年代我国曾经进行过一次民间文学的普查,故在从2005年6月开始的这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对民间文学调查,可以认为是一次“跟踪调查”或“重复调查”。“跟踪调查”或每隔几年进行一次的“重复调查”,是国际民俗学的一种重要的、普遍采用的调查方法。普查十年之后,再做一次全面的普查,可以进一步了解民心、研究国情(现代化进程对社会进步的推动和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而且,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嬗变本身来研究文化移动的规律也是十分必要的。

采集当下时代还在民众中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是本次普查的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因为没有对当代还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的记录,就使普查失去了本来的意义,而有了忠实记录的当代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及其相关的民俗文化事象,就保存下了当代所流传的民间文学的时代面貌,从而也就为根据民间文学作品所提供的和折射出来的社会的和精神的资讯,研究民众的思想和世界观提供了可能,为制定、实施和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为党和政府制定文化政策乃至国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采集记录现在时态下“活”在民众口头上的民间文学作品,是民间文学遗产保护的重要形式之一。已故的当代著名芬兰民间文学学者劳里·航柯教授生前曾提出一个至今仍然有生命力的“第二生命”的学术理念。他说:“之所以提出保护民间文学,并不主要是由于民间文学的第一生命,即自然生命,而主要是由于它的第二生命,即把民间文学制作成文本,特别是使民间文学再度循环使用。在这一过程中,非书面的民间文学,似乎总是变成了书面文学或其他艺术形式,从而在民间和地区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①记录下来的口头文化转换成了书面形式,也便开始了它的“第二生命”,而具有了“第二生命”的民间文学,不仅能够通过印刷品的流通、资料馆的保管得以永世保存与流传,而且能够使其从原先口头形式流传的本地区(村落),传播到更广大的社区,甚至通过文化交流而传播到异国。

(二)新一次民间文学普查的指导原则

1.以唯物史观为指导

每个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都应力求做到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分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种的民间文学的发生、发展、嬗变以及在漫长的历史途程中出现的种种现象。目前我们所传承和享受的民间文学,大多是从原始文明到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的条件下,被民众集体创造出来并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一代代传承、发展而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被创作出来的。民间文学滋养了一代代民众的心灵和精神世界,给一代代的民众以人生的知识和道德伦理教育,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始终,成为稳定社会和群体的重要力量。同时,民间文学也像人类本身一样受到历史的局限。我们不能按照我们今天的价值观和审美标准要求古人、判断历史上的民间文学作品。历史上的民间文学所反映的思想和内容,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过去的社会和思想发展,认识古代社会和文化形态,是非常珍贵的资料。

笔者之所以强调要坚持唯物史观,并不是没有现实原因的。现在也还在好几个民族中都流传的槃瓠传说(故事是,部落受到外族侵袭,部落头领许下诺言,谁能缴获敌人首领的头颅来见,便把公主许配他为妻,结果一只狗衔来了敌首,公主自请父王履行诺言,随狗夫君远去山洞之中,繁衍子孙,成为人类起源神话的一支。此神话是苗、瑶、畲、黎等民族的某些支系的人祖神话,《汉书》中也早就有记载),理应作为中国民间文学的代表作进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且已经通过了省级、国家级两级专家组的评审。正在这个时候,某领导干部竟然提出“我们的祖先怎么是人与狗生的呢?”这样的问题, 也正是由于这一阻碍,领导机关不得不决定将其从公示的名录中删除。多么可气可惜啊,这应当成为教训。

2.坚持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原则

要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作为普查工作的指导原则。所谓全面性,即在普查和采集过程中,要避免教条主义和机械主义,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调查和采录。所谓代表性,即在普查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对一切民间文学现象平均使用力量,要善于发现在一个地区的范围内,哪些形式、哪些作品、哪些类型是有代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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