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在唐朝以前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专用符号。唐朝以后,我国的通俗读物开始普遍地运用“。”作为句号。 依据现有的文献材料来看,我国句读符号使用规范的确立,应该是在宋朝。宋朝人岳珂在《九经三传沿革例》中说:“监蜀诸本皆无句读,惟建本始仿馆阁校书或从旁加圈点,开卷了然,于学者为便。然亦但句读经文而已。惟蜀中字本与兴国本并点注文,益为周尽。”宋朝学者毛晃在其《增韵》中也说:“今秘省校书式,凡句绝则点于字之旁,读分则微点于字之中间。”“、”和“。”成为点读书文的正式符号,并成为今天顿号和句号的来源。后来,到了明朝刊本小说出现时,才开始增添了两个专名号:一个是人名旁加一直线“│”,一个是地名旁边加两直线“‖”,它们都加在直行字的右边。上述两种点和两种标号,就是我国最早的标点符号。元代,程端礼在其著作《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中差不多确定了读书时断句的一些基本规则。程氏的这本书,具体地规定了“句”和“读”的区别,书中所言的句读符号已较为规范。至清代,学者对句读的研究用力最勤,成果也最多。尤其是王念孙、王引之父子,还在其自刻的书如《广雅疏证》、《经传释词》等上,都自加了句读符号,从而开创了自己著书自标句读的先例。
古代学者在这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不仅为后人阅读古代典籍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而且也为现代新式标点符号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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