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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甲型H1N1流感防护工作计划(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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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2-2 9:57:4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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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疾控制中心给予指导 4、力。大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宣传力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暴发疫情处理: 1、甲型H1Nl流感暴发疫情:14天内,出现2例以上具有流行病学联系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和∕或确诊病例。 2、流感样病例:发热(体温≥38℃),伴有咳嗽或咽痛症状之一,缺乏其他的实验室确定诊断依据。 3、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预警指标定义为: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l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4、暴发疫情处置:除了以上防控措施外应增加以下措施。 (1)停课和放假措施。闽侯县卫生局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专家组对疫情进展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报市卫生局与市教育局,参照以下原则向县政府提出停课或放假措施建议。 (2)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打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3)如14天内, 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以上班级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14天内,同—学校有2个以上年级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4)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及教职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及教职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 (5)停课时间一般为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6)鉴于学生的特殊性,学校放假后必须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7)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定点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8)复课后,学校还应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教育局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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