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耐心听取来信来访残疾人的诉求,想方设法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和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矛盾得以妥善化解,决不允许推委扯皮、敷衍塞责和侵害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2、要切实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时,不得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随意许愿和承诺,确保信访工作的规范性、原则性和严肃性,使信访部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纽带和桥梁,成为残疾人可依靠可信赖的温暖之家和贴心的窗口。
3、要强化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引导残疾人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4、各级残联要坚持将残疾人信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信访工作大局,
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努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办实事。
四、加强对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领导
1、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残疾人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听取信访情况汇报,综合研判信访形势,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检查指导残疾人信访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2、各级残联要明确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残疾人信访工作;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阅批重要来信,亲自接待重要来访,亲临一线为残疾人解决困难、化解矛盾,维护残疾人正当权益。
3、各级残联要关心爱护信访干部,切实解决信访工作专项经费、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等问题,为信访干部和信访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4、各级残联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为本,积极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信访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充分尊重和听取残疾人的民生诉求,通过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送到残疾人的心坎上,把广大残疾人团结在各级残联周围,把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地为构建和谐福建、共奔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以上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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