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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60周年国庆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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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13 11:30:4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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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各100元 上述各项奖金额均为税前数。 4.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应以纪录的手法,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作品可作调整,但不能
改变现实原貌,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除作为新旧对比所用的旧照片外,其它参赛作品的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05年1月1日。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反转片输出照片形式参赛。 (3)每位参赛者报送的作品数量单幅不超过10幅,组照不超过3组(每组不超过6幅,并以组为单位用透明胶纸按顺序从左至右横向连接成整体)。每幅(组)参赛作品背后请贴上一张填写工整的参赛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4)参赛作品规格为8R(长方形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不得装裱,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原文件须15M以上。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足够像素和精度的电子文件)放大印刷。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供,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备选作品递补。 (5)参赛作品原则上应为原创新作(用作新旧对比的旧照片除外),已在省级以上摄影展赛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选。 (6)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提供作品参赛者自行解决。 5.参赛作品报送 所有参赛作品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通过邮寄或快件报送的以交寄日期为准)送到以下三个地点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 ①广东省档案学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28号附楼406室,邮编:510630 电话:(020)38749189;联系人:何欢 ②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80号9楼,邮编:510030 电话:(020)83192502(总机)转1918;联系人:何欣 ③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展览部。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邮编:510080 电话:(020)87678472;联系人:霍广宁 6.参赛作品评选 为保证本次大赛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本次大赛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祖国·南粤·档案人摄影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将在评选工作结束之后公布。 (二)获奖作品结集印刷出版 评选活动结束后,本次大赛组委会将对参加本次摄影作品评选并获奖的作品结集印刷出版,并送给每一位获奖者各一本作为纪念,同时送给各级档案馆收藏。 (三)召开获奖作品欣赏点评及颁奖会 评选活动结束后,本次活动组委会将在适当时间召开获奖作品欣赏点评暨颁奖会,通报本次活动情况,向获奖者颁奖,并请摄影专家对本次大赛获奖作品进行欣赏点评。
本次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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