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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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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6 10:43: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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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村(社区)工作小组、矫正对象的志愿者、监护人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重大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省、市、区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上述突发事件的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三)各村、社区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的,或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有渎职行为的,由检察机关调查处理。 (四)加强重大事件处置的协调配合。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各村、社区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控制和教育疏导工作。重要敏感时期,特别是60周年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更要做好各自工作。 六、本预案由瓶窑司法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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