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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外围论(二)

时间:2009-8-8 16:41:20  来源:不详

(3)"利他精神"的失败

  "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包括了整个封建社会的尊卑、贵贱、上下等级制度和道德准则,把政治关系和家庭关系合为一体。又具体化为"三从四德"牢牢禁锢着妇女的思想,捆绑着妇女的手脚。松宝珠从小受到的是正统的封建道德教育。这一整套道德准则要求把君主、家长、丈夫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无条件地牺牲自己。松宝珠正是这样做的。这种"利他精神"和"无我意识"可以说是封建社会妇女人格变态的典型特征(从另一个角度也可说是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但是在一片哀乐中,她的自我牺牲早被遮掩得黯然失色。
  勇赴家难,甘为孝。松宝珠十三岁起就为继承祖业挺身而出。她传奇般的经历首先是她的父亲松仲康一手制造出来的。宝珠降生的那天恰是父亲四十大寿,因家中无子,为凑热闹,将错就错,通知亲友生了儿子。十三岁乡试中魁,从此一发不可收,以长子身份支撑门庭。十四岁父亲去世后,她又听命于新的家长--母亲和姐姐,拉扯弟弟。她的牺牲和努力为家庭带来了莫大的尊贵和荣耀。姐姐、妈妈、弟媳都因她屡受册封;大弟弟官至极品;小弟弟也做到侍郎督抚。连夫家也因她得了世爵世袭,丈夫、公公都连连升官。然而,在美满的大局中,却没有她个人的丝毫美满,她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严格家规的管制。第四回中,她因与文卿同游,勾起了伤春的愁肠,回到家便写了两首春兴诗,被姐姐发现后,立刻受到质问拷打:"终日在外边,与男子相处,若不驾驭一番,闹出笑话来就迟了。"在封建家长的眼中,她只有尽孝、守节的义务,而不能有任何的思想自由的权利。
  弱女拜大将,忠于君。松宝珠为官后堪称忠君模范。一方面是百姓的清官,认真勘验"小妾谋夫案";明断"弟媳紊乱宗支案";判明"亲兄谋杀亲弟案",另一方面,她又是皇帝得力的佐臣。当听说海疆闹寇、国家危难时,她不顾年幼,上表请战,被皇帝封为兵部侍郎,经略大臣,总办海疆事务。她开导母亲说:"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又道事君能致其身,身子都是君的,敢不替国家办事吗?"当时,她正与文卿订下百年之好,卿卿我我,难舍难分,却毅然抛却私情,奔赴疆场。在战场上,她调度有方,指挥若定。她的胸襟、胆略,连男子都望尘莫及。
  忍辱全妇道,振夫纲。自从出嫁为人妻后,宝珠的命运就发生重大转折:从至尊转为至卑,由极盛趋向极衰。许文卿并非不爱宝珠,婚前曾苦苦追求,死后亦伤心痛悔,但他毕竟是宝珠的丈夫。宝珠从同年、同事而成为妻子,也就一个平等的人变成了他的附属品。他对妻子如狼似虎的统治,是那个时代男尊女卑的必然产物。首先他把宝珠视作奴仆,要求他好夫之所好,恶夫之所恶,温柔顺从地成为体现丈夫意志的工具。因为紫云无意间将他欺凌宝珠的事告诉了许夫人,这便触怒了他。他竟取过一只界尺,逼着宝珠亲手抽打紫云,以示惩罚,非如此不肯罢休。其二,他把宝珠看成自己的陪衬人。认为妻子聪慧虽奇货可居,但不能超过丈夫,只能做丈夫娱乐和满足自尊心精神武器。他要宝珠代他作画,以炫耀于朋友,当宝珠推辞时,便大发雷霆。他让宝珠陪他吟诗作对,可是当宝珠胜他一筹时,又怒形于色。更有甚者,他完全把宝珠当作自己的玩物。他眼中所欣赏的只是宝珠雪白的脖颈和瘦不盈握的"金莲"。他不顾宝珠的尊严,竟要她充当歌妓舞女,弹琴唱曲以供自己取乐助兴。多么触相惊心的事实。噫!做女人难;做一个才华超群的女人更难;而才华超群的女人所嫁非人,那说难上加难。封建社会就象一张密密绾结的大网,何处是鱼儿的出路呢?


  7、为巾帼扭曲的灵魂谱写一曲哀歌
  ——《林兰香》主题侧论

  封建宗法社会特地为妇女们制定了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诸如"三从四德"--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言、妇功;夫为妻纲,以及由此衍化出来的什么"烈女不嫁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成为女性难以摆脱的沉重的精神桎梏。历代统治者还使出种种手段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里固化这种精神牢笼。除了西汉刘向的《烈女传》,东汉班昭的《女诫》充作垂训闺阁的道德经典外,史乘方志中有关女德的篇章也蔚为大观,《后汉书》、《明史》、《清史稿》烈女烈传长篇累牍,舆论声势何等甚嚣尘上。可想而知,在茫茫的漆黑之夜,中国的女性完全丧失了自身的独立人格,她们世世代代以谨守那些僵死、腐朽的禁锢为楷模。多少优秀善良的女性因受到禁锢,不得已以身相殉;又有多少才华出众的女性在这种风霜刀剑严相逼的人文环境中虚度一生,甚至为社会所不容。中国家庭结构的核心是男权中心和父权制,具体地体现为一夫多妻制。在窒息性的文化气候中,女性毫无独立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权利,她们所有的人生价值只是做男子的附属物。《林兰香》就是一部反映中国封建宗法社会家庭文化的典型之作。它通过明初开国元勋之后耿朗的家族史,反映了一个封建官僚家族自洪熙至嘉靖百余年间的盛衰荣枯。全书六十四回,牵涉人物达三百二十个之多,规模颇为可观,耿朗之妾燕梦卿短促一生的悲剧才是整部小说的精魂。《林兰香》的作者不可确考,但编辑者随缘下士为巾帼的悲剧所发出的哀叹和呐喊,其思想意义远远溢出了小说内容的局限。

  (1)主旨:张扬传统"女德"

  作者对燕梦卿的品行无比赞赏。显而易见,小说家是不能免俗的。其实任何一部明清小说在写到妇女时都没有离开过咏唱贤妻良母孝女的事迹。《林兰香》中的燕梦卿正是一个这样的典型。她本来可以幸福地成为人妻,不料临近婚期,其父燕玉突遭奸人构陷。燕梦卿为救父情愿入宫没为宫奴以代赎父罪。她的"白马王子"耿朗只得另聘林云屏为妻。苦苦挨了一年后,父亲的冤狱得到昭雪,梦卿才得还自由之身。历经苦难的燕梦卿信念未泯,她坚持"一女不嫁二夫",表示"生为耿家人,死为耿家鬼"。耿朗喜出望外,宁为耿朗之妾不愿另嫁的梦卿第二个壮举更让朝野震动,皇帝赐旌表曰:"孝女节妇"。耿朗共有娇妻美妾五房,在这样复杂的家庭里,屈居"二娘"的梦卿谨守妇道,对丈夫的放荡行为善言规劝。丈夫生病,她断指以疗夫疾;耿朗出征她割发为夫结甲护身。但丈夫并不理解她,反而猜忌她,有意与她疏远。曾经维持着燕梦卿思想言行的道学教条,很快变成了套在她脖上的沉重锁链,她出众的才华和美丽,成为妻妾们诽谤的依据,并让耿朗嫉妒。"风刀霜剑严相逼",这个才华出众的女人,不得不一步步地降格,处处约束自己。极端抑郁的情绪使她美丽的青春很快暗淡了下去。
  无疑,作家主观上想把梦卿写成一个体现道学理想之"神";然而,站在我们面前的却一个多虑多病、陷于困境的可怜女人。道学常常是她希图表现自己、创造生活的一种方法。她积极地运用自己的天赋,想使自己成为实现自我的人--人中佼佼者。不幸的是,她把这种要求纳入道学这一文化心理定势中。她愈是严肃认真地力求肯定自我,实现自我,愈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有意义的人,反而愈不成其为"人"。她所嫁非人已为自己的命运辅设了一条险径。她既以道学作为其一生的精神指南,那么,就没有别的路可走。是传统妇德杀死了燕梦卿!

  (2)变调:怀疑男尊女卑

  作者对燕梦卿的死无比惋惜。燕梦卿活在小说中仅有三十六回,她的悲剧与中国大部分小说中的爱情悲剧不同,不是那种外在的社会力量对真纯爱情的破坏,诸如父母、门第、地位等等原因所造成的悲剧,而是在有情人已成眷属的基础上展开的,这就使人们不得不对神圣美好的爱情产生疑虑和失望。耿郎与燕梦卿两人年貌相配,门第相当,耿朗曾为梦卿相思成病,婚前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因此,梦卿悲剧超出于当时一般小说的高度。
  梦卿的悲剧是一贯的,其父燕玉是一个进士出身的正直廉洁的官员,梦卿自幼聪明异常,按照当时"淑女"的标准,她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少女,德才工貌,样样努力,样样出色。她"幽闭贞静,柔顺安详","比玉香犹胜,如花语更真",并且多才多艺,"颖异不亚班昭,聪明恰似蔡琰、深明闺阁理,洞识古今情。"在当时社会,这是人们所普遍认可的最优秀的女性形象,它是时代对女性的审美理想的显现。少女时代的燕梦卿能够感受这种光荣所给予她的满足和欣喜,她个性与理想的矛盾已露出端倪。
  梦卿生活在道学的思想氛围里,她的悲剧就不在于反抗这种思想而碰壁,而是在于一种奴化的强制,她强迫自己去做伦理思想规范下的"理想"女性。但是,她的个性、天赋却与这种思想格格不入。从精神气质上说,她所负有的突出的才华使她不愿碌碌无为。小说第五回梦卿曾赋白梅一绝句云:"闻说江南并雪开,萧闺何幸一枝来,却怜柔素与奴似,些子春光占帝台。"作者评曰:"看这诗,分明是梦卿自比,言自己虽一介弱女,欲与燕京人物分一席也。"这便是梦卿性格上的好强的根本原因。然而,道学思想又不能容忍有个性的女人,它与道学"淑女"的标准在根本上背道而驰。梦卿所受的教养使她把道学思想奉为金科玉律,这些教条深深地印入她的脑子,形成了她的思维方式,控制着她的言行举止。对她来说,挣脱教条束缚的念头是大逆不道。梦卿尽量地要求自己在当时道德伦理的规范下,做出一些常人难及的举止,在行动上把道学对女人的要求推向极端。梦卿牺牲自己代父赎罪,恪守道学教条而不惜以千金小组的身份下嫁为妾,为耿朗割发断指等等行为,有她天性上的善良的成分,但潜意识里又有惊世骇俗之功名的渴念。这种强化了的自我牺牲精神,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
  梦卿有超乎常人的克制力,表现在她惊人的忍让、温顺、淡泊和随和上。梦卿作得好诗词,写得好书法,并且极有绘画的才分,但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无时不在窒息着她的艺术气息,所以,她深知不能奢望在这些方面留下一些后人传扬的东西,虽偶尔技痒难熬,但心理上又不得不摈斥它们。她心目中的理想女性不是卫夫人,不是李清照,而是孝女和节妇。她远比正妻林云屏能干得多,既能从大的方面合理调度家庭收支,又善于小心收拾,对僮仆知人善任,连她婆母康夫人都为她赞叹:"赏罚奴婢,从不自作威福;教导丫环,从不轻施责詈;俭所当俭,全无小户规模;丰所当丰,总是大家气度。"作为一个侧室,她恪守自己的身分,从不准备凌驾于妻之上。她的隐忍、自我克制本身就是道学女性理想的"感性显现",具有模范的意义。一个女人蒙昧地活着乃是不以德之为德也;而有才却守愚,这需要巨大的意志力量和献身献身。这,才是道学伦理的最高境界。
  梦卿未嫁时,有一天与耿朗之妾宣爱娘不期而遇,宣爱娘在燕家坟院的墙上题诗一首:"情辞委婉、令人可爱",梦卿读后很欣赏,自思道:"我梦卿生长深闺,无一知己,似这般女子,又只空见其诗,殊令人可恨,不免用他原韵和诗一首,写在旧诗旁,或这女子重至旧地,见彼此同情,亦可作不见面的知己。"因无随身笔墨,乃取下一支金兰花簪儿,在石灰上划出诗句来。诗写得颇成功,她自顾吟哦不已,把金簪也忘在墙缝里,以至为耿朗拾去。梦卿回家后,这种显露才华的快感很快变成精神上的负担,她为自己的不守女规担忧、惶恐,几至于产生一种犯罪感。她如此规矩娴静,严谨过人而有此失,其实是寻觅知音之心太迫切了,梦卿的潜意识中始终期待有人来发现她,欣赏她。而她在题诗后愁肠百转,其内心的真正目的只有一个:"如何维护自己'淑女'的形象?"作一个孝女、淑女,是她十分珍惜的,怎么愿意失去呢?在才华、声名和道德规范之间,她苦苦地挣扎着,无法找到一个相谐点。
  梦卿这种特有的超凡脱俗的品格,在她婚后复杂的环境里变得更加复杂起来。小说中多次写她的挣扎和努力:
  却说耿朗一日无事,在梦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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