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缺少治史的经历和经验。反之,许多的撰史者有着扎实的史学功底,但对新理论与新方法又掌握不够,于是就造成了“史”与“论”的脱节,构成了推动文学史发展的巨大障碍。
这一切均充分表明作为一门学科的文学史学,所要关注的问题实在太多,对此,我们不妨耐心地对可以解决的一些问题研究透彻,多点突破,以点带面。只要我们注意到文学史学的任何理论思考都能主动地与新世纪人文精神的价值定位相联系,都能与历史反思和民族前瞻的思维大课题相联系,能深入到民族文化审美心理的建构和走向文化、思想、哲学层次,并向社会涵盖,建构相对于西方文学史学的独立品格,那么这样的文学史学就一定有其发生的意义,存在的价值。
注释
①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韦勒克在其与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一书中便持这种三分法的观点。
②王建:《论文学史作为历史——从盖尔维努斯的文学史观看近代文学史的形成》,《外国文学》1995年第3期。
③⑤王钟陵:《文学史新方法论》,苏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④托多罗夫:《文学史》,转引自《涪陵师专学报》1999年第1期。
⑥陶东风:《文学史哲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⑦陈炎、王维强:《近年来文学史学研究述评》,《文学评论家》1991年第6期。
⑧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⑨豪泽尔:《艺术史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⑩徐公持:《评文学史形态理论倾向及其意义》,《江海学刊》199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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