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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文学史实践•文学史学——文学史元理论的三个层次

时间:2009-8-8 16:44:33  来源:不详

【内容提要】
文学史作为一个概念可分为三个层次:客观存在的原生态文学史;由文学史研究与著述构成的文学史实践;研究文学史内在关联性的文学史理论。原生态的文学史构成后两者的基础,文学史理论是从文学史实践中抽象得出,而文学史实践便是文学史家们在某种文学史理论指导下研究分析与描述文学实践史的过程。对这三者内在特征的逻辑建构及关系的把握便构成了具有三个层次的文学史理论,亦即文学史哲学。

 

文艺学的研究至少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 ① 。长期以来,我国的文艺学体系建构比较侧重前两者,而轻视甚至忽视文学史理论。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的文艺学学科建设尚不完善,同时也是因为目前学术界对文学史理论的研究开展得极不充分。如何在仅具有百年历程的中国文学史理论和学科建设的基础上建构出一套科学完整的文学史理论体系,进而指导新世纪的文学史实践,便成为摆在我们众多文艺学研究者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避免当前我国众多的文学史教材千人一面、低水平重复的关键。文学史作为一个概念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文学史,即客观存在的原生状态的文学发展史,又称文学实践史;二是文学史实践,也就是文学史的研究与撰写工作;三是文学史理论,即文学史的内在关联性,是关于文学史学科的理论体系,也就是所谓的文学史学。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下:文学史,更多的文章称为文学史本体,它自始至终客观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构成了另两个层次的基础。文学史理论是从文学史实践中抽象出来的,体现出对文学发展规律的某种见解。文学史实践则是文学史家们在某种文学史理论指导下研究分析与描述文学实践史的过程 ② 。

一、文学史

客观存在着的文学史现象是如此的纷繁杂乱,犹如物理学上所说的“紊流”。文学史的发展进程离不开文学创作者们的种种活动,而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道路、个性特点、表述风格,从内容到形式再到语言,总之,在文学领域内到处充满了特殊性、偶然性、随机性和可变性。原生态的文学史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它是多发的、多方向的,因而是非规范的。“文学的发展是众多其他的因素伴生着的,文人们往往以块团的形式崛起。块团与块团间,依据于多重关系,构成一种既竞争又沟通的文化网络 ③ 。其次是同空间上的多发性、多向性相一致的是文学史的发展在总体上是无目的的、进退往往是随机选择的特点。文学史的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进程,但却不是预成或可以预感到的,更非决定论的。第三是文学史某一新方向的开辟往往是在偶然性、机遇性中,经过艰难的代代相承的努力而曲折地完成的,在总体上无目的的文学史运动中,每一个阶段的进程往往又会自成首尾,它是由民族思维的发展、文学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社会条件的许可、杰出文学家和理论家的作用等因素迭合而成。第四则是由于每一个时代文学家们的活动在整体上是一种浑沦的勃动,因而文学史是生成的,但又是非线性的,等等。那么,文学发展到底有无规律呢?只要我们实事求是地深入到文学史实中去,就不难看到许多在—定条件下反复出现、相互联系,甚至表现为因果关系的文学现象,对这种种现象的归纳和概括,人们的认识往往就接近了客观规律。应当说,文学史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但绝非单一的、平面的。布吕纳介认为是体裁发生了变化,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是文学手段发生了变化,因为每个文学时代、每个文学流派都有一套特有的手段作为其特征,这些手段体现了文学体裁或者潮流的风格。梯尼亚诺夫认为是形式和功能的重新分配构成了文学的可变性,形式改变其功能,功能改变其形式,文学史最迫切的任务便是研究这种可变性,因而他断言,文学史的基本概念就是体系替代的概念。托多罗夫用三个隐喻来表示文学史的内在规律性:第一个是植物模式,即文学机体也象一个有生命的机体一样诞生、开花、衰老并且最终死亡,可变性的规则就是有生命的机体的规则。第二个是万花筒模式,它假定构成文学作品的各种要素是一次给定的,而作品变化的关键仅仅在于这些同样的要素的新组合。第三个是白天和黑夜模式,文学史的变化就是昔日的文学与今日的文学之间的对立运动 ④ 。加之文学史的他律论模式从文学的各种外部因素出发寻找的文学发展的动因。上述众多的对文学史发展动因的归纳均有其特定的立足点和独特的内涵。其实文学史现象是纷繁复杂、丰富多彩的,我们很难从中抽象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验之百代而无讹的规律,但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断地对此加以认识、归纳和总结,努力追寻科学的文学史规律便是文学史家们义不容辞的任务。

人类历史是一条不见首尾的滔滔长河,历史、现实与未来仅是人们习惯的、相对的划分,其实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因此,文学史其实就是文学的昔日的生态史,是文学在一定时代、一定文化体系中的生存状态,具体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最具体的文本,是后人可见的物化态的文学,其次是由作品 深入到人,到作家、读者和一切人的心灵,再就是宏观地涵盖一切文学现象、文学运动、文学思潮、文学流派的文学氛围。三个层次呈现出由实到虚、由窄到宽、层层深入、浑然一体的关系,进而决定了文学史本体的相对性和无限性的性质。所谓相对性是由文学生态中无数的偶然性和文学研究者的主观性所决定的,纷纭复杂的文学生态犹如变化万端的人类社会生活一样,充满了偶然性、突发性,任何一个文学史家想穷尽文学史本相的愿望都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在相对性之中又蕴含着文学史本体的无限性,文学虽然只是大文化体系中的一个个子系统,但由于它牵涉到人,牵涉到人的全部生活和思想感情,因此它的生存状况便只能是无限的了。这就为文学史研究的不断发展、永无止境及不断的重写文学史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

文学发展的连续性表现为一种动态的时间序列,其自然发展的过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首先是时间序列,文学史的继承性决定着文学发展不可能全部抛弃以前的艺术积累和文学传统,无论是渐进的演变,还是飞跃的变革,都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任一历史时代的文学都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总有其来龙去脉,文学历史的长河永远奔腾不息,文学的总体发展是连续的、一脉相承、藕断丝连的,包括其各个局部。它既是社会发展大系统中的一种运动,又是文学系统的自身运动;其次是艺术序列,文学发展同时还是一种艺术的发展,一定的艺术序列总是显示着艺术的不断变化、创新、进步,不断进入新的境界,这就使艺术序列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态,如艺术进化序列、文体演化序列、文风演变序列、文学潮流序列等。

这一切均明确地告诉我们,仅从他律论或自律论的模式出发归纳文学史流变的规律是不够科学、辩证的,同时,把文学史流变视作一个又一个向上的螺旋或文学发展是一个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代代更替的进程,也是片面的、主观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对文学史发展规律的归纳中处理好本体论和认识论、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关系,把握好一般与特殊,长时段、中时段与短时段规律之间的层次性。文学史的发展总是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展现出不同的面貌,真实的文学史是存在的,但其面貌是变化的。从总体上说,不存在永恒不变的文学史面貌,所以,文学史研究可以一代又一代无止境地进行着,既然文学史总是在一定的视角上被认识,那么每一个时代人们视角的变化必然导致对文学史的认识发生变化,文学史家们当然应该既有继承,又有创新,这就好像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关系,每一个时代对文学史的理解都是相对的,但在这种相对的理解中又有着历史真实的绝对。

二、文学史实践

文学史的存在是两重的,首先,文学史存在于过去的时空之中,也就是它的客观的、原初的存在,尽管它已消失在历史的日益增厚的层累之中,但在书籍、文物、人类的生活与思维方式以及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中仍然留存着过去的足迹。其次,真实的文学史依赖于文学史家们对这些存留物的理解来复现,所以,文学史便获得了第二重存在,这就是我现在所说的文学史实践。“一切被保存下来的历史遗存,在它离开了产生它的环境背景之后,往往会变成一个封闭的复合的没有指称的意义总体,从而为阐释学留置了广阔的空间” ⑤ 。而后人对文学史的种种诠释与复现的努力,即文学史实践必然表达着文学史家们的种种理解。

《法国文学史》的作者居斯塔夫·朗松曾对文学史与历史学加以区别,认为两者的对象即历史事实虽同是“过去”,但文学作品的“过去”是一种与读者的“现在”有联系的“过去”,即文学史的对象永远具有现实性,因此不能把文学作品当作一种“历史文献”来看待。是文学作品的内在本质决定了文学作品具有艺术的意图或效果,具有美或形式的魅力,能够在读者身上激起想象的回忆、感情的冲动和美的感觉。因此,文学史研究虽然也采用历史的方法,但与历史学有着根本的区别,它在触及一般事实,揭示有代表性的事实,指出两者关系同时,更着重于在文学表现中研究人类精神和民族文化的历史,更为关注具体的作品和作家的独特性。朗松的工作为使文学史实践脱离历史学、社会学和文学批评的束缚,进而成为一种运用历史社会文化方法认识文学及文学现象的独立学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国的古代文论中一直零星地散见着各种关于文学史的观点和认识,但始终未能形成较为系统完 整严密的学科理论体系。陶东风在其所著的《文学史哲学》一书中,将20世纪50年代以后至今占主导地位的文学史模式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五个方面:(1)机械的他律论;(2)传统文化与治史模式;(3)自律性的失落与形式研究的贫乏;(4)系统观念的失落与流变研究的贫乏;(5)体例的僵化与研究主体性的失落 ⑥ 。社会环境、作家介绍、作品分析(思想分析加艺术分析)三者机械的拼贴相加便成了通行几十年的编写模式,堪称“文学史八股”。看不到文学史研究者的个性特征与自由创造性,也就谈不上个人的独立思考和独到发现。这说明我国的文学史实践存在着深刻的危机,必须在深入把握文学史学科属性的基础上,以文学史哲学为指导进行全面彻底的反思。对文学史性质的探讨其实是文学史理论建构中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文学史究竟是历史的事实呢,还是一种审美的事实,两者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的呢?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对此是这样表述的,历史是人类社会生活实践的总和,文学的审美活动是人类实践的一个方面,它们之间是部分与整体、部分从属于整体、审美活动不能不受到整个历史进程制约的关系。有人曾把文学史研究内容分成三个部分,即“文本”与“前文本”的关系,也就是文学作品与产生这些作品的作家、社会的关系;“文本”与“后文本”的关系,即文学作品与接受这些作品的读者、评论者的关系;再就是在“前文本”、“文本”、“后文本”的三者关系中确定文学史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问题。其实,在具体的研究中,三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如果仅谈一点,不及其余,这样的文学史必然是片面的、教条的,当然也就谈不上科学性。新时期以来,我国的文学史界努力突破将文学作品用来图解政治的陈腐观念,注意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阐发文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联系,诸如文学史与文人心态、社会风尚、科举制度、市民生活、外来影响,以及与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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