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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与“边城”的意义

时间:2009-8-8 16:45:41  来源:不详

内容提要:《从文自传》是读解沈从文描写湘西生活作品的重要篇章。作者以自叙青少年时期的故乡生活为线索,揭示他钟情于“边城”叙事的原因,以个体感悟描摹人性特点所形成的过程,以及审美与道德理性之间的巨大张力。“边城”写作是五四新文化的产物,尽管它表现出一种向“后”看的审美趣味,但相对于都市化的现代性过程,它独树一帜,在社会转折期执著地关注偏僻地域的生活及其人内心的感受,恰恰是倡导思想与个性解放的五四精神在文学上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边城” 都市 审美 张力

在现代经济活动越来越左右人类生活的时代,讨论半个多世纪前沈从文的“边城”写作似乎显得不合时宜,却又在这不合时宜的讨论中表现出一种人性不愿屈从现实的倔强。这一点正像沈从文当年的“边城”写作,并非出自遵循现代都市的生活逻辑,学会“顺从”以“谋生”;而是执著地“探索比寻求圣杯更深层的精神”。
沈从文“边城”写作发生在五四运动之后,但这场运动对作家的影响却至为深刻:“只缘于正面接受了‘五四’余波的影响,才能极力挣扎而出,走自己选择的道路”。五四时代高扬的个性精神,在沈从文作品中不表现为追逐现代新潮的一纸宣言,也不是为都市青年追求婚姻自主而谱写浪漫篇章,尽管这在当时文学中比较流行;倡导个性的时代精神深入到这个文学天才的灵魂,使他不仅从原有的生活状态“挣扎而出”,去开辟自我人生的前景,而且也从当日文坛时尚中“挣扎而出”,形成他执著于以个体生命的感悟来表现人性的写作特点。在此意义上,沈从文描写“边城”生活的作品让人很难轻易套用某种理论或思潮将其归类,这也恰恰从另一角度,表明他的作品体现了五四时代所张扬的个性精神。
如果说沈从文对“五四”精神的理解,为把“五四”仅仅理解为一场受外来影响的中国现代化运动提供了别一种思路,那么,他的“边城”写作为反驳这种误读提供一个证明,体现中国的现代化过程虽然受国际趋势影响,却无法用其他国家和民族经验做简单比附,因为它肩负更漫长的历史,具有更复杂的文化基因,也带来更丰富多样的文学想象和文化选择。在此意义上,“边城”写作不仅描绘出被现代都市生活放逐的湘西一隅;更出色的是,它在现代性挑战面前鸣奏出这位现代中国作家内心倔强而复杂的音律。


沈从文最著名的散文与小说主要创作于上个世纪20年代末至1947年左右,描写湘西“边城”生活是贯穿其间的主要篇章,完成于1931年的《从文自传》则格外生动地揭示他何以如此推崇湘西生活的原因。
在当时文坛,与沈从文写作相伴的并不是一个趋向追求感性与感知的世界。那是左翼革命文学理论,以及冠之以各种名目的现代思想文化理论流行,而人们对这些新思潮趋之若骛的年代。在沈从文记忆中,这也是当年他决心走出湘西,都市对他富于感召力之处:“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进到一个使我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作家原本是要进入都市,在新思想和现代精神氛围下为过去生活的混沌状态作个了断,找一条生路。然而,现实远远不如人意。都市并没慷慨地敞开胸襟接纳这位湘西凤凰人,沈从文刚进北京生活无着,即使后来写作上有了名气,被聘为大学教授,依旧与流行于知识和文化圈内的理论及其精神氛围格格不入:“在他活跃于文坛的那些日子里,他好像从未平和过”,他“不安于在别人之下沉默”,“几乎经常是文坛论争的诱发者。他似乎仍然保存着湘西人的倔劲,自由地随意地挥洒着他的思想”,“在他的眼中,没有尊贵之分,没有壁垒之分,他只是按照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即他的文学观来议论”,甚至为此招来周围的不满与侧目,他也在所不惜。因为在这里,他始终是与现代都市隔膜的“乡下人”。
沈从文称自己是“乡下人”,并不意味他在现代都市人面前是自卑的;相反,在他心目中,在现代都市“灰色”的人生面前,惟有他这样从湘西僻地“戍卒屯丁”队伍中走来的“土著”,才有血肉丰盈的生命,才有“征服”的力量。都市在沈从文心目中的分量,可以借20年代另一位湘中作家黎锦明一语挑明:“在北京生活的人们,如其有灵魂,他们的灵魂恐怕未有不染遍了灰色罢……当我去年春来到上海,我的心境完全变了,对于它,只有遗弃一念。”灰色的都市以其固有的一套文明秩序妄图辖制那些来自偏地的“乡下人”,在这样的辖制面前,许多人俯首称臣,归顺了都市。而沈从文偏不,他要以乡土生活的“瑰奇”和“警拔”来征服“灰色”的都市,并用手中一枝笔躯散由现代势利观和传统科举观沆瀣一气、在他心上笼罩的阴云。这目的也终于在他笔下实现了:他用自己写就的湘西经历,以及由这些经历“组织”而成的故事“征服”了都市的读者,使他刹那间成为现代文学上空一颗耀眼的新星,被胡适誉为“中国小说家中最有希望”的“天才”。
在当时的乡土小说中,沈从文的作品别具特色。鲁迅曾说,现代乡土文学作家“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们到异地去了”,“回忆故乡的已不存在的事物,是比明明存在,而只有自己不能接近的事物较为舒适,也更能自慰的”。或者说,经过都市人生和现代精神氛围浸染之后,文人笔下的故乡是心中憧憬的故乡,是一种经由现时观念折射的故乡,而非过去或现实的真正故乡。《从文自传》完成于1931年,也是沈从文在现代都市迁徙流连约十年之后,因此他的“自传”未必不羼杂后来的思想意识,并以这些思想意识作为叙述生活的视角,而与当初生活有一些距离。但只要追随他的叙述走进湘西,就马上体会当时文坛流行的理论在这里全派不上用场,那些理论不仅无助于说明他复杂的经历,而且如果他以现实的善恶是非观念为依据,几乎一天也活不下去;因为那些观念远远不足以解释现实人性的复杂,无法应对他所处的生活环境,也就根本无力整合起那些“支离破碎”的人生故事。反之,正由于他不以某种现成的观念作为判断和取舍生活的标准,才能在那样严酷的生活环境,如“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浸入生命中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顽强地活下来,并留下一段传奇般的、却又令人感觉真实的“边城”经历。这样的人生经历,也决定了作家后来几十年的事业成就主要集中在对具象事物敏锐的感悟、细致的观察与传神的表达方面,而非抽象而严密的理论逻辑建构。


由于这位来自偏地的“乡下人”出色的审美洞察力,宏大的理论建构往往显出虚妄的色彩,这是崇尚理性而鄙视感性思维的现代逻辑未尝考虑或有意回避的事实。《从文自传》开头两部分描写的故乡一派世外桃源景象,而建立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理论基础上的社会分析,并不是形成这一方天地最重要的因素。这个名为“镇筸”(即凤凰)的小城是由清朝为镇压边苗暴动而修建的碉堡和营汛组成的,“到如今,一切完事了,碉堡多数业已毁掉了,营汛多数成为民房了,人民已大半同化了”。在那里:虽然居民不过五六千,兵士却有七千人,但是,兵卒纯善如平民,与人无悔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商人各负担了花纱同货物,洒脱单独向深山中村庄走去,与平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地方统治者分数种:最上为天神,其次为官,又其次才为村长同执行巫术的神的侍奉者。人人洁身信神,守法爱官。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一份米粮,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一切事保持一种淳朴习惯,遵从古礼;春秋二季农事起始与结束时,照例有年老人向各处人家敛钱,给社稷神唱木傀儡戏。……有江西人在此卖布,福建人在此卖烟,广东人在此卖药。地方由少数读书人与多数军官,在政治上与婚姻上两面的结合,产生一个上层阶级,这阶级一方面用一种保守稳健的政策,长时期管理政治,一方面支配了大部分属于私有的土地;而这阶级的来源,却又仍然出于当年的戍卒屯丁。地方城外山坡上产桐树杉树,矿坑中有朱砂水银,松林里生菌子,山洞中多硝。城乡全不缺少勇敢忠诚适于理想的兵士,与温柔耐劳适于家庭的妇人。在军校阶级厨房中,出异常可口的饭菜,在伐树砍柴人口中,出热情优美的歌声。
……河水长年清澈,其中多鳜鱼、鲫鱼、鲤鱼,大的比人脚板还大。河岸上那些人家里,常常可以见到白脸长身善作媚笑的女子。小河水流环绕“镇筸”北城下驶,到一百七十里后方汇入辰河,直抵洞庭。<BR>这地方又名凤凰厅,到民国后便改成了县治,名凤凰县。……
在这如诗如画的风景里游走的正是调皮、不拘常理、满腹少年心事的作者:“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得来,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虽然如鲁迅所言:“回忆故乡的已不存在的事物,是比明明存在,而只有自己不能接近的事物较为舒适,也更能自慰的”,而且在故乡描写和童年回忆中也未尝不包含作者成年后对人生的思考,但“自传”中那位少年的足迹远远超过故乡为他设定的命运疆界,同时也越过了鲁迅曾提到的被故乡“放逐”的作家聊以自慰的想象疆界,因为他回忆所包含的内涵至为丰富:“舒适”与“自慰”的写作目的已无法满足他要用自己独特的人生故事来征服都市的“野心”,因而《从文自传》虽然有许多令人失望的人生场景,如战事的残忍,人事的蒙昧,政治的翻云覆雨,等等,但生命却不因此而窒息,作品也“不以失望收场,有声有色,总能使读者欣然终卷”。
追随讲述者的视线,读者见到由这田园风光遮蔽的另一面人生。最骇人心魄的是杀人如麻的惨象,仅辛亥革命一仗,这里“杀仗”就杀得“人头如山,血流成河”。先是当地城里绅士以革命“来对付镇筸镇和辰沅永靖兵备道两个衙门的旗人大官同那些外路商人”,由于“与军队方面谈的条件不妥”,结果革命失败,“每天必杀一百左右”,“河滩的尸首总常常躺下四五百”。由于杀人太多,其实杀掉的几乎全是“头脑简单异常”,根本不知“革命”为何物的“四乡的农民”,还有就是被污为“苗人造反”的从西北苗乡捉来的人。“杀人那一方面知道下面消息多些,却有点寒了心”,为避免杀太多的人,官方荒唐的做法是“委托了本地人民所敬信的天王”,让被捉的人在天王庙前掷竹筊,生死取决于一掷。
我那时已经可以自由出门,一有机会就常常到城头上去看对河杀头。……看那些乡下人,如何闭了眼睛把手中一副竹筊用力抛去,有些人到已应当开释时还不敢睁开眼睛。又看这些虽应死去还想念家中小孩与小牛猪羊的,那分颓丧那分对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远忘不了。<BR>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
在这个少年印象中,“人生”不是一首浪漫的诗;而是无数冤魂无以告白的悲剧,恰如“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且最令人失望的是革命胜利后,当地人们生活并没多少改变,只不过“县知事”和“镇守使”换了“本地人”,“道尹衙门前站在香案旁宣讲圣谕的秀才不见了”;再就是那成百上千死去的人永远告别了他们一辈子不曾离开过的凤凰。也许由于这样的人生遗憾刺激着作家,尽管“造反打了败仗”就要被杀头;尽管“革命印象在我记忆中不能忘记的”,“只是关于杀戮那几千无辜农民的几幅颜色鲜明的图画”;尽管中国社会转型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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