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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武侠:超越传统的复仇模式

时间:2009-8-8 16:47:27  来源:不详
太沉重,看来不当机立断复仇也不见得可取,问题没有简单化,也未最终得以妥善地解决。
    传统文学写复仇女性如韩珠儿在变故横生夫死另嫁时,曾一度有过女性本能的警惕和疑虑,怀疑所嫁者(前夫之友)可能是杀夫谋妇的凶犯;而《连城诀》中的戚芳却生性懦弱、单纯而多情,毫不生疑。如此处理,强调了恶势力阴谋(集团作案)更为狡诈深险,渲染了女性的善良无辜,也增加了作品悬念力度和反讽的深刻启示性。另一方面,受害女性复仇意志不坚定,也在相当程度上使其是非分辨力减弱,性格气质非但比不上她的前辈们完美,较之常人也是有所欠缺的。
    同一模式的古今对比表明:传统的复仇观与伦理观,对骗婚者、仇怨双方复仇之外的其他情感取漠视、不予承认的态度,人物趋于理想化类型化;而武侠小说则充分注意到人性的复杂性多向性,强调人的个性气质和社会化过程,特定人生境遇往往可在某种程度上冲淡、改变既定的复仇信念,仇恨也可以被情爱、母爱等情感所牵制。注意到这一点,显然有利于写出人性人情的复杂多变性,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复仇动机流于伦理图解的倾向。


        三、“友情与仇怨”模式


    友情与仇怨之间究竟有没有可相沟通的某种有机、必然的联系?可以说,这一问题在传统文学中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从《史记》写先秦刺客们为主(恩遇之友)报仇到汉代游侠的借(颜师古注:借,助也)友报仇,以及宋代传奇至《水浒传》中结友复仇、代友雪恨,我们看到的几乎全是友情如何服务于复仇,复仇大业成功如何得益于友情。尤其是血亲积怨这样的深仇大恨,仇怨双方基本上没有什么缓解调和的余地。
    新武侠小说却成功地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刻而独到的思考。金庸《雪山飞狐》写当年李自成的四名卫士本来情同手足,却因误解结怨,遗续百年,集中到胡一刀、苗人凤身上。而胡苗两位高手先前未会面,本身并无仇怨。这样,两位身怀绝技的英雄一当晤面交手,就迅即侠义互感,惺惺相惜,结下相知相契、彼此爱慕的深挚情谊。在无可摆脱的世仇面前,两人只得试图将家族荣誉与个人友情折衷,如苗若兰说的:
    后来一问之下,我祖父与田公公果然是胡伯伯害的,我爹爹虽爱惜他英雄,但父仇不能不报。只是我爹爹实在不愿让这四家的怨仇再一代一代的传给子孙,极盼在自己手中了结这百余年的世仇,听胡伯伯说要交换刀剑比武,正投其意。因为若是我爹爹胜了,那是他用胡家刀打败苗家剑,倘若胡伯伯得胜,则是他用苗家剑打败胡家刀,胜负只关个人,牵涉两家武功的威名。
    生来就落入祖上铸成的血族仇怨怪圈内,是胡苗一对倾心惜慕的英雄的不幸,但他们既已深明外在伦理使命同内心侠义友情间的悖左,并未向命运屈从,仍未放弃渴慕知己、倾心相交的努力,尽力去营构侠义友情的大厦。就在比武关键时刻,胡一刀竟然一夜间累死五匹马,赶到三百里外杀了苗的仇人商剑鸣;而苗人凤也慨然允诺,答应若胡一旦失手,要像待亲儿子般照顾他的儿子。胡苗二人虽仇实友,仇系外在的、与生俱来不可选择的,而友情却由衷而起,是英雄侠情的血诚凝就。侠义在这里升华了友情的品位,友情又使侠义更放出异彩。侠义友情在英雄眼中既重于清理世仇,胡一刀才敢于当面叮嘱苗:“你若杀了我,这孩子日后必定找你报仇。你好好照顾他吧。”按,仇杀惯例是要斩草除根的,这一充满信任的嘱托却简直是把苗当作生死至交相待了。在个人友情与家族旧怨面前,二人无奈,只好用互换兵器比武来解决;兵器互换,胜者是在为对方的家传武功赢得荣誉,比武实际上成了为友争光的奋争。如果不是两人技术细节上考虑欠周,未提防奸恶小人暗中在兵器上下毒,这种将复仇义务形式化了的“象征性讨伐仪式”(注:这种复仇形式常有巫术与原始心态孑遗,《左传》、《史记》描写复仇时即已采用。参见拙文:《原始心态与先秦复仇文学》,J21992年第6期。)倒真的有可能既履行家族义务,还不伤害友情地解决宿怨了。
    “友情大于仇怨”,事实上已在某种本质意义的层面升华了侠之个体的知己渴慕、人格自尊与侠情互感的价值。传统复仇文化总体取向是肯定善对恶的正义复仇,复仇尤其是报雪家族世仇被视作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也最能体现侠之刚肠豪骨;但偏偏刀锋所指的对象也是一个如同自我一样的英雄——仿佛自我的化身,具有自我的内蕴与价值,这又怎么能不激发侠渴慕知己的天性,让他顿时深悟:天地之间的确有比顺着前辈伦理惯性行事更应该奉行的原则,有比盲目充当一个复仇工具更能体现自我人格价值的东西。
    “友情大于仇怨”是一种启悟性母题,一定意义上完成了对传统两极对立思维定势的否定与超越。在《周易》以降“一阴一阳之为道”、阴阳对举思维方式作用下,恩怨分明素受标榜友情与怨仇隔若参商不可并存——要么义结金兰,代友雪怨;要么势不两立,杀之后快。而上述母题却深刻地揭示出:复仇主体与复仇对象二者,并非正邪不两立,不见得都是善对恶、好人向坏人的复仇,完全有可能仇怨双方实质上都是好人,都是英雄,他们之间在某种伦理规定性支配下的仇杀肯定是不合理的。因而,能启悟人们对复仇本身是否都具有正义性、合理性作更深入全面的反思。


        四、“仇家子女间的爱”模式


    在传统文学主题中,表现仇家子女相爱,基本上是一个“缺项”(注:基于《春秋公羊传》定公四年“复仇不除害”即不延及子弟亲属的原则,以及正邪华夷之辨,小说中表现有些忠良子、汉将娶了奸臣之女、番邦敌国的公主女将为妻妾,当不在此列。)。在一个有着久远复仇制度和风行不衰复仇习俗的社会里,青年男女的接触本来就有重重阻碍,仇家子女间的相爱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而新武侠小说却创立了这一模式,填补了这项空白。
    较早接触这一禁区的当是顾明道作于20年代末的《荒江女侠》,其写打虎集的张洁民无意中闯入潘家村,被追杀时得遇该村少女张雪珍,互生情愫。但按这两个有宿仇村子的村规,两村世世不得通婚,违者死无赦。爱情的魔力却使两个情窦初开的青年难分难舍,两村为此打得难解难分,后适逢一侠丐调解,申明大义,才破除陋俗,玉成了这段美满姻缘。约十年后,王度庐《鹤惊昆仑》也借此模式结撰他的“悲剧侠情”。小说结合“儿子长大后复仇”模式,写鲍昆仑处死违戒的徒弟江志升,收养其子江小鹤,小鹤与鲍的孙女阿鸾自幼相爱。长大后小鹤一朝得悉真相即出走,两度学技旨在复仇。后江小鹤擒鲍昆仑,但阿鸾舍身救亲,却使小鹤心中不忍,放了仇人。尽管阿鸾伤病身死后,鲍昆仑也走投无路自尽,冤仇得解,然而爱情悲剧已无可挽回。纵使爱激侠肠,可使仇怨缓解于一时,毕竟无法根本消泯,而情的执着又偏偏与仇的破坏力交织,令人同情中不无惜憾。
    到了梁羽生《萍踪侠影录》,则写女扮男装的云蕾途遇张丹枫,张与她联手抗敌并为疗伤,不料张却是云蕾祖父血书嘱托报仇的仇家张宗周之子,云蕾得悉后即向张挑战,因为她“胸前那块羊皮血书,似一座大山,重重压在她的身上,强迫着她,要她报仇”(第七回),张避走。几经反复,张丹枫都是主动援助云家,但世仇仍难化解。直到张宗周本人当面向云雷之父云澄道歉,并自杀谢罪,同时又得悉张丹枫于己有疗伤之恩,云澄这才允诺二人结为夫妇,两家化仇为亲。张丹枫在不断为仇家以恶相待时,始终能宽容忍让,大义为重,这一人物形象岂止前无古人,也是带有时代超前性质的。
    凡以缠绵侠情称擅的新武侠小说,似都不约而同地关注“仇家子女间的爱”模式,古龙于此下力最大。《湘妃剑》写金剑侠仇恕练成绝技假扮书生报父仇,却得蒙仇人之女毛文祺爱恋,而仇恕却偏不为情牵掣,仍暗中复仇不止。一个“仇”字横隔胸中,再美貌痴情的异性也因出自仇门而遭拒。仇恕并未因毛文祺的自暴自弃而怜悯,仍与毛的师姐相爱了,毛文祺毁容自伤的悲剧不仅在单恋,还根源在于其姑姑毛冰,她被兄长使美人计派去接近对手仇独,却动了真情怀孕,但仍履行使命暗算了仇独,使之伤重被杀。毛冰后来生下儿子便是仇恕,事实上仇恕是在向舅舅复仇,仇恕的表妹毛文祺不过是这家族内世仇的牺牲品。作品严肃地提出了这一困惑:为什么上辈的仇怨非要延续,非让晚辈来承领不成?
    《剑上光华》则写主人公将情与仇双双放弃,飘然出走。说是桑南浦偶然救杀父仇人的妻女,与仇女谭贵芝互生情愫,但确切得知父死真相后,仍出于大义援仇人妻女,最后终于在心上人再三恳求下放过仇人,又弃爱远去。侠可以因为爱,使雪怨的嗜血冲动消减,但仇若未报,爱心亦死,终究做不到与仇人之女结为伉俪。不像《剑客行》中的展白,报父仇过程中深得五个美貌侠女垂青,竟都是仇家之女,他索性在报仇还是结缘的困惑中,选择了先报仇再结缘。竟也不怕仇家女们向自己报复(注:《水浒传》中双枪将董平抢了程太守女儿,将较正直的程太守全家杀害,程女也未向董平报仇,也许对累累求亲的董平早有意思。这一描写当开此母题之先例。马幼垣先生已表示对程太守的同情及其不幸的不平,但似没有注意到程女何以竟对全家被一个自己熟识的人杀掉而无动于衷,参见其《梁山泊复仇观念辨》,香港《明报月刊》1985年第9期。)。后者中的胜利者凯旋挟女而归,仿佛带了女战俘返乡似的。
    萧逸《甘十九妹》写的是尹剑平向甘十九妹报师门之仇,他化名尹心孤身临险,却引起了甘十九妹的爱慕。恰恰甘十九妹又因情而悔过向善,两人互通款曲,以致尹还出手救甘,两人联手对敌。但最终尹剑平还是执意复仇,在打斗中重创了甘,言明身份后自杀,二人相抱而死。在无法化解的仇怨与情爱中,两人彼此以死相酬,情与仇都一了百了。可为什么就不能释仇解怨呢?
    金庸《碧血剑》揭示了仇为爱迁,中止复仇而不可得的悲剧,一定程度上回答了上面的疑问。金蛇郎君夏雪宜誓为父母、姐妹雪恨,但杀戮过程中却与仇家之女温仪一道坠入爱河,以至不思继续报仇。然而他既已杀了温家的人,势不容止,仇仇相报的必然性并不容许这种转仇为爱、释仇从善的反常行为,温家兄弟仍设诡计毁了夏雪宜,也摧毁了温仪一生幸福。仇怨既是家族群体荣辱与共的,就很难以个体的愿望和努力来制止复仇的疯狂运转。真是人入仇网,身不由己。文化模式规定下的人文环境太不利于终止复仇了,停下来无异于束手待毙。《倚天屠龙记》中张翠山患难中娶了曾作恶的邪教教女为妻,十年后发现当年陷害师兄的正是妻子,虽非直接也负有责任,为解师门之围和内心愧疚,也就不顾爱妻,毅然自杀,殷素素也自杀殉夫。
    值得注意的是,“仇家子女间的爱”大多呈显为女性先入爱河,主动表露并争取,似乎总是在强调仇家女儿的多情多义,这不能排除男性为中心的文化在起决定作用。同时,也与在同一文化心态支配下的“侠女求偶”、“番女慕汉将”等传统母题血脉相承。只不过这类传统母题强调的是:敌对双方中一方的女性偏愿意临阵吐露爱慕,交手时委身夫家,几乎无一例外地要背叛粮家,所谓女心外向(注:详见拙文:《侠女求偶佳话多——雅俗文化撞击下的一个侠义主题》,《通俗文学评论》1995年第1期,及拙著《中国文学主题学》第三册《江湖侠踪与侠文学》第五章第二节,中州古藉出版社1995年版。);而爱上了仇人或仇家公子的侠女,虽也大多表现为痴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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