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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族群”与“民族”概念和翻译的讨论

时间:2009-8-8 16:49:39  来源:不详
近年来,随着地区性民族冲突的加剧,民族关系的研究开始成为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研究的热点。上个世纪初期(1900s)传入中国的民族概念和上个世纪末期(1990s)传入中国的族群概念因民族关系的升温逐渐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本文将对这个两个词汇从它们的翻译、定义和意义以及关系作一介绍。
一、族群概念与民族概念的翻译问题。
1、“族群”概念的翻译。
“族群”概念是英文ethnic group一词的汉语译法。英文中的ethnic一词来自希腊语ethnos。英文中的ethnic group一词来自希腊语ethnikos。[1]Ethnikos在希腊语中表示“习惯、特点”等意义,在英语中表示具有语言、种族、文化宗教特点的人们共同体。Ethnic group(族群)是上个世纪60年代(1960s)国际人类学界广泛运用起来的。台湾学者首先把英美流行的ethnic group翻译成中文“族群”,受台湾学者的影响,在80-90年代(1980-90s)大陆学者开始引用“族群”这个词,现在被普遍认同并把ethnic group翻译为“族群”。早期,对ethnic group的汉译有两种观点。一是反对将ethnic group译为族群,而应翻译为“民族”。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阮西湖先生。他认为,“族群”显然是指那些尚未发展成为民族的人们共同体,各国学者使用ethnic group时的涵义是指“民族”,而非“族群”。[2]而且,这一术语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们共同体”演进的各个阶段的表述,也不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家们对当代社会人类学群体的划分。同时也有悖于世界各国人类学者所表述的人们共同体的原意。[3]最近他还进一步阐述了把ethnic group翻译为民族的理由:(1)美国韦氏词典认为ethnic表示“具有表现在风俗习惯、特征、语言和共同历史等方面的共同文化遗产的居民群体”,这与我国的民族定义是吻合的;(2)台湾人类学界对世界各国民族共同体的研究不够,基本上局限于台湾省内,因而遣词不当,把ethnic group译为“族群”,并被台独分子利用来分裂汉族,达到搞台独的目的;(3)无论是前苏联学者或俄罗斯学者都把“ethnic group”一词作为民族来看待不是作为“族群”[4]二是对这种译法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如石奕龙、黄泽以及国外学者,他们认为,ethnic除了指“民族的”以外,也可指“种族的、部落的、民族或国家以及某一特定文化群体”。他们认为,ethnic group含义可大可小,大指华人群体,族别,小可指民系,它有时可译为民族,有时又不能,所以该译为“族群”。[5]有关“族群”的翻译问题的讨论最近又有了新的发展。纳日碧力戈认为,中国人类学界使用的“族群”(ethnic, ethnic group, ethnicity)是外来概念,不可与中国古代或现在的“民族”等同[6]。因为受语义和思维方式的影响,在不同历史文化作用下,受不同政治、经济条件的影响表达也就炯异。美国学者范可认为在中文语境中的“族群”和“民族”更接近于英文的peoples。[7]
对于ethnic group的翻译问题,直到今天,仍没有定论,学者们各抒己见,见仁见智。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汉语中的“民族”与英语中的“ethnic group”在没有语境支撑条件下,是不能对等翻译的,“族群”概念存在的合理性仍需三思和商榷,尽管已有大批学者已在使用此词汇。当然,如果我们都认为“族群”一般是从文化角度去定义的,不具有主权要求,民族则是强调政治方面的意义也不无使用的可能性。
2、“民族”概念的翻译。
最初,中国组织的英文翻译承袭前苏联的翻译方法,把“民族”统一对译为的英文的“nation或nationality”,把“少数民族”统一翻译为minority nationality。[8]Nation 一词来自拉丁语,表示出生。在英语里nation有双重含义,国家或民族。国家层面的含义应用更广泛,表示拥有或者追求自己独立政府的地缘人们共同体,即多指“国民国家”。中国学者为避免其义一直将“民族”翻译为nationality。因为语义的变化,现在nationality在西方多用此词汇表示“国籍”。如果我们继续用它来代译我们所谓的“民族”一词,不免就会导致政治术语的歧义使这个词汇具有了提出独立国家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即“国家地位”和“民族分立”。后来,受到国外学者的提醒和批评,认为中国的这种翻译不准确后,国内学者认识到词根是nation的nationality的本义是“国民身份”、“国籍”、“国民素质”,在西方人理念中,nationality 一词有“国家地位”、“民族分立”的涵义。[9]为了弱化具有国家内涵的民族概念对国家统一的侵蚀和威胁,美国在上个世纪60年代率先启用ethnicity取代具有国家内涵的民族认同概念,ethnic、ethnic group亦由原来仅表达种族内涵转向强调历史-文化内涵。后来,随着我国学者与西方人类学界交流的增多,国内已越来越多地用ethnic group代替nationality。国家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为避免产生歧义而有意识地对一些相关篇章的“民族”一词翻译时用ethnic,如ethnic affairs, ethnic minority等。
3、族群和民族概念的关系。
因为上述两种概念的差异较大,还有我们对“民族”词汇的广泛使用以及“族群”词汇的文化、政治双重性,所以当前完全互换或代替仍需商榷。学者们为这两种概念的应用也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如“置换说”、“兼用说”等。置换说主张在中华民族这个层面上仍然使用“民族”,而对56个民族则用56个族群来代替,目的有二:避免翻译成西文时遭遇尴尬;行之有效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兼用说主张在学术研究中使用“族群”而在制定政策时使用“民族”。上述两种建议虽可解决部分问题,但是会引发更多更复杂的问题,为避免烦杂和繁琐,有些学者建议干脆用直接的拼音“Minzu”做西文中的音译。[10]
民族和族群两个词都来自国外,在国外,“民族”相当于英文的nation,其基本含义是“国家和民族”;“族群”相当于英文的ethnic group,其含义在一个具有名称的有着共同祖先和传说,共同记忆和文化因素的人群。林耀华先生曾给民族和族群划定范围,他认为族群专用于共处于同一社会体系中,以语言和文化认同为特征的群体,适用于一国之内;而民族就是“民族和国家”,适用于各国之间。张海洋教授进一步认为,在中国“族群”概念适用于民族的文化定义,“民族”概念适用于民族的政治含义。[11]纳日碧力戈认为,从本质上说,族群是情感——文化共同体,而民族则是情感——政治共同体。
二、族群和民族的定义和讨论。
1、“族群”的定义和讨论
前面已经对民族和族群的翻译问题进行了一番讨论,下面将着重分析这两个词国内外专家学者是如何定义的。
来自西方的“族群”观念是多种群体分类的一种方式。20世纪30年代开始使用,被用来描述两个群体文化接触的结果,或是从小规模群体在向更大社会中所产生的涵化现象。[12] 二战后,族群一词被用来取代英国人的“部族(Tribe)”和“种族(Race)”。20世纪60年代随着“族群”概念的广泛使用,对这一概念的研究也深入开展起来,也就繁衍出许多不同的含义。最早收录“族群”词汇的是《韦氏新国际词典》(1961年第3版)当中。在《麦克米兰人类学词典》中,对族群是如下定义的:族群,是指一群人或是自成一部分,或是从其他群体分离而成,他们与其他共存的,或交往的群体具有不同的特征,这些区分的特征可以是语言的,种族的和文化的;族群这一概念包含着这些群体交互关系和认同的社会过程。[13]英国学者史密斯(Anthony D•Smith)也给族群下了类似的定义:一个具有名称的有着共同祖先和传说、共有的记忆和文化因素的人群;一种与历史的领土或家园有关的联系;一个团结的度量[14]。这种定义没有被普遍接受。在中国,人类学界对马克思•韦伯(Max Weber)的定义接受较多。韦伯认为,如果那些人类的群体对他们的共同世系抱有一种主观的信念,或者是因为体质类型、文化的相似,或者是对殖民和移民的历史有共同的记忆,而这种信念对于非亲属社区的延续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这种群体就被称为族群。[15]吴泽霖对族群的定义是:一个民族和种族自己聚集而结合在一起的群体。这种结合的界限在其成员中是无意识的承认,而外界则认为它们是同一体。也可能是由于语言、种族或文化的特殊而被原来一向有交往或共处的人群所排挤而集居。因此族群是个含义极广的概念,它可以用来指社会阶级、都市和工业社会种族群体或少数民族群体,也可以用来区分居民中的不同文化的社会集团。族群概念综合了社会标准和文化标准。[16]除了上述几种定义外,被人类学界所推崇的概念是“指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自身文化特质的一种群体;其中最显著的特质就是这一群体的宗教的、语言的特征,以及其成员或祖先所具有的体质的、民族的、地理的起源。”
随着国际全球化的加剧,地球人之间的交流不再以国界为限了。尤其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学术交流的深入开展,中国人类学界的学者们凭借勤奋和对知识的渴求,很快就接纳和吸收了国外的理论。与此同时,他们在习得这些理论后,很快应用到中国人类学发展的实践当中,结合本土实际,对“族群”一词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包括覃光广在《文化学词典》[17]中、前面提到的吴泽霖在《人类学词典》中、陈国强在《简明人类学词典》[18]中,还要北京大学的马戎(民族群体不仅指亚群体和少数民族,而且泛指所有的被不同文化和血统所造成的被打上烙印的社会群体;群体使人类社会群组层次划分之一中;族群意识使后天形成的;族群以生物性和文化性为代表)、中国社科院的纳日碧力戈(族群兼含种族、语言和文化的含义)、郝时远、中山大学人类学系的黄淑娉、周大鸣、周玉蓉,广东民研所的孙九霞、广西民族学院的李远龙、张有隽等都对“族群”作出了自己各异的定义。
虽然,无论中外学者,都对“族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定义,但是(这其实就是学术的特点,百家争鸣)任何一种说法都难能服众,都不能被广泛接受,所以,对“族群”的理解和定义,似乎跟学术道路一样,任重而道远。各种提法,都各有因其认识角度不同而具有存在的合理性。最重要的是,这些分歧中现在对“族群”研究已达成共识,即族群并非单独存在,它的存在是以他者的存在为前提的,是一种互动中体现的。如果没有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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