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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

时间:2009-8-8 16:50:27  来源:不详
的尊称。到明末,阁部成为应用较多的一种称呼。那时战争频繁,朝廷常派大学士督师出镇、作战,他们本官大学士,往往兼尚书衔,称为阁部或督师阁部,在人们印象中有了一种特殊的军事意义。清廷以王、大将军、将军督师,阁部的称呼从而消失。清末,曾国藩督师,有两江总督、协办大学士、兵部尚书等许多职衔[8],也不见恢复使用阁部称呼。由此可见,史可法只有“改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9],至江北督师,才“称为史阁部”,单任南京兵部尚书是没有资格称阁部的。
  此外,有一个问题也与职官制度有关。《提要》以为范凤翼“字异羽,一字勋卿,又作玺卿,号太蒙”,其实,凤翼称“勋卿”,是因他崇祯年间曾任职光禄寺少卿(汉晋设光禄勋,掌宿卫宫殿门户之事,列诸卿之一,明清以光禄寺卿、少卿附会之),又称“玺卿”,是因他天启年间曾任职尚宝司少卿,勋卿、玺卿是他官职的别称,不是他的字。
  (三)地理
  《提要》涉及的,主要是地名的问题。地名是历史性的,行政区划经常变动,地名多半跟着变动,行政区划不变时地名也可能因其他原因更改。因此,史学著作中标写地名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有的学者大名鼎鼎,但他的著作所记地名却错乱可笑,使人感觉其知识的缺陷。著作家既然经常跟地理打交道,就得有一些一贯的科学的原则。最好是标写历史事件发生时的地名,加注今地名。介绍古人籍贯,明清进士有题名录,根据本人填写履历制成,真实可靠,非进士就用他出生时的地名。有人完全用今地名,比如介绍曾国藩是湖南双峰人,曾是湖南湘乡人,但包括他的出生地荷叶在内的湘乡县西南一大块,现在已划为双峰县,所以似乎不算错。不过仔细想想,双峰作为县名,不仅曾在世时不曾有过,死后整八十年才出现,说成他的籍贯,总觉得不大踏实。此外,古人作文爱用古地名,近则秦汉唐宋,远至《禹贡》《春秋》,任意使用。著作家在阅读、利用史籍中地理材料时,不勤加查对而随手袭用,就会发生问题。最常见的是清代行省名与前代州县名混合搭配。每见这种地名,我总想起钱谦益穿小领(满装,清制)大袖(汉装,明制)的奇装异服,被人讥刺为“两朝领袖”的故事。我怀疑钱谦益穿两朝混合式样服装只是一个古老的政治笑话,而两朝混合地名则是实实在在、经常见到的。
  《提要》常常使用古地名、地名别称等,造成许多混合搭配使用的问题。其中使用频率较高的混合搭配地名有“安徽新安”、“福建晋安”、“江苏金陵”等。安徽是清代省名,安徽省不辖新安县,“安徽新安”是没有的地方,地理志查不着,地图上找不到。新安作为古地名,历史上多次出现,地点不同。隋初曾在新安江流域、祁门、婺源等地设新安郡,所以也是徽州府诸县的一个古地名。至于被《提要》列为“安徽新安人”的作者究属何县,还须进一步考查。福建是明清省名,福建省没有晋安县,晋安是西晋所置县,隋改名南安,明清相沿不变,应作福建南安。江苏是清代省名,而金陵还是战国时楚国邑名,秦设秣陵县,即明应天(府城)、南京,置上元、江宁二县,清二县名沿袭不变。此外,“江苏海陵”,海陵是泰州古名;“福建绥安”,福建没有绥安县,实为建宁;“河南雍丘”,雍丘是春秋时宋国属邑,后属战国时魏国,后晋改杞县;“辽宁襄平”,这是民国时省名与秦代县名混合搭配,襄平在明代为辽东都司城,也称辽阳,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始设辽阳县;“山西平水”,平水是临汾的别称;“山西高梁”,高梁是春秋时晋国属邑,在临汾东北;“江苏毗陵”,毗陵是西汉县名,治所在明清常州府武进县,毗陵就是指武进;“湖北孝昌”,明湖广、清湖北都没有孝昌县,孝昌是孝感古名;“浙江吴兴”,吴兴是古郡名,治所在浙江湖州府乌程县;“浙江四明”,浙江没有叫四明的府州县,四明是宁波府的别称;“浙江浦阳”,浦阳是浦江的古名,明清浙江只有浦江县。这些事例充分说明,《提要》中这类混合搭配地名现象多么严重。
  从多数情况看,《提要》是采用清代的地名,但实际上也用了许多民国的地名,全书没有贯彻统一的原则。比如,“浙江温岭”,温岭是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由太平县改名的;“江苏泰县”,泰县也是民国地名,清代称泰州;“江西婺源”,明清婺源都属徽州府,在明为南京直隶,清先后属江南、安徽,民国时从徽州府划拨江西;“直隶沧县”,沧县是民国地名,清代为沧州。还有一种画蛇添足的做法,在清代地名上戴一顶民国帽子,即将江苏通州写作“江苏南通州”,京东也有通州,当独立提到通州,有时为区别南北而加南字北字也无不可,但作为正式地名,南通州是没有的,南通是民国地名并改州为县。可见,清代、前代和民国地名混用,很不科学并必然造成混乱。
  地理方面还有其他问题。
  有的条目介绍作者籍贯,采用省事的办法迳写作者“自署”地名。这好像很确切,其实不尽然。举例说,陈上善“自署颍川人”,其籍贯无疑是河南禹州、许昌一带,实际上不是,查施闰章为陈集作《序》说:“陈子元水,吴人也而家豫章。”[10]他是江浙人,住在江西,颍川不过是他的族望而已。又如,钱尔复“自署武原人”、释蕴上“自署桃溪人”、范良“自署黄澥人”、韩象起“自署洪崖人”、张之隆“自署龙门人”,这些武原、桃溪、黄澥、洪崖、龙门之类各在什么地方?黄澥似是黄海之滨,淮安、凤阳一带?龙门是山西河津还是河南洛阳?带给读者的仍是一团困惑。
  有的作者出身军籍,明朝户籍制度复杂,不少人籍与贯分离,出自军籍者写明籍字比较合适。如冯如京“山西振武卫人”,作“山西振武卫籍”更合实际,而且这个山西不是行省布政使司,而是都司,因为军籍的管理属于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卫的系统,不归布政使司。与此相关连,佘(《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误作余,《提要》沿袭此误)一元“直隶山海卫人”的“直隶”二字也有点讲究,因为直隶一方军政是由北平行都司掌管的,佘一元实为“北平山海卫籍”。清兵入关后,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没有了,佘一元是顺治四年进士,于是成了“直隶山海卫”,后来陆续撤消各地卫所,军人有的入旗籍,有的入民籍,军籍也就废除了。
  还有一个问题在这里做一专门讨论。《提要》介绍余正元为“河南睢阳人”。唐张巡、许远守睢阳,睢阳声名大振,明初并入归德州(后升府,治所在商丘),睢阳一名就成为历史。余正元是进士,查《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也作河南睢阳民籍。我怀疑,科举考试写三代履历,能填一个久已取消了的地名在上面?《商丘县志》等书也查不到余正元名字,后来在《河南通志》上查得,作“睢阳卫人”[11]。这就对了。其人为睢阳卫军籍。《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为什么错,我始终弄不明白。《提要》也说汤斌是“河南睢阳人”,但《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准确地作“河南睢阳卫”,也是军籍。军籍废除后,有些史书将卫的所在地作为其人籍贯,汤斌作睢州人[12],也是相适应的处理办法。李遥同样作“河南睢阳人”,检《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实为河南睢州。这些情况说明,不管原是军籍还是民籍,《提要》的写法都不妥当。
  还有一些写错了的或可疑的或难以查实的地名。如说黄毓祺等“起兵行塘以抗”,许多史籍都是这么写的,但科学问题不靠民主集中制解决,而要由实践、由事实检验。江阴没有“行塘”,有竹塘[13](又作竹堂[14]、筑塘[15]、祝塘),“行塘”可能是因竹、行二字形近致误。又如说倪之煌为“江苏临清人”,临清在山东,这里如非省名有误就是县名有误。如临清不误,则应作山东临清州。又如说于为“山西宁海人”,清代山西无宁海县,山西也不邻海,例不以海字入地名,此处很可疑。再如说白孕新为“山西榆关人”,宋起凤灵丘知县任“后调乐阳”,季麒光“由内阁中书出为梅溪知县”等等,这榆关、乐阳、梅溪都在什么地方?山西有榆枣关,在盂县城北(现名御枣口),榆关是不是榆枣关?即使是,“山西榆关”的写法也不对,因为榆枣关不是州县。还有的条目把地方行政级别搞错。如说,陈殿桂“选山西浑源知府未赴”,但浑源为州,没有升格为府。
  《提要》每一条都牵涉地理,但其中存在地理知识的失误和疑点较多,看来好像都是小纰漏,无伤大雅,实际上归根结柢仍然是科学性的问题,不能小视。
  (四)生卒年
  《提要》著者很重视诗文集作者的生卒年代,根据生年分卷排序。实际上,凡著作涉及人物系列时,依通例都是少长有序的,即使按类(类有各种标准)分人,在类下仍注意序齿。但这从来是著者自己掌握,大体如此而已,并不明著生某年入某卷,因为许多人生年是查不清的,不必自背包袱。《提要》高张旗帜,大书某卷收“生于某年至某年”者之集,表明著作态度的诚实和老实,但无可否认,同时也增加更大的难度,在生卒年上留下问题,一为考出的生卒年有的存在失误或不足定论,二是没有考出的有的完全可考。
  关于存在失误或还可商酌的,先引《提要》考证结果,次述不同意见。一,徐“石麒生于万历六年(1578)”,据谈迁说石麒实生万历四年[16];二,张“慎言生于万历六年(1578),卒于顺治三年(1646)”,据谈迁说慎言卒于顺治二年秋[17],又依《明史》云卒时年六十九推知生万历五年[18];三,黄“毓祺生于万历七年(1579),卒于顺治六年(1649)”,但《县志》云死时年六十一[19],则生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四,陈“昌言生于万历十八年(1590),卒于顺治四年(1647)”,但其家乡存有族谱,知昌言实生于万历二十六年,卒于顺治十二年[20];五,郑元勋“卒于顺治三年(1646)”,实则于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五月二十五日为扬州士民误害死[21];六,陆“圻生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据圻女陆莘行说,圻生于万历四十二年九月初五日[22];七,陈“廷会生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卒于康熙十八年(1679)”,但其家乡《县志》说他死时年六十一[23],则生于万历四十七年;八,杨“思圣生于泰昌元年(1620)”,而魏裔介所撰思圣《墓志铭》说他“生于故明天启元年八月二十日”[24];九,林“时对生于天启三年(1623),卒于康熙二十年(1681)”,据时对《荷牐丛谈自叙》,末署“辛未夏杪七十七翁拾遗氏茧庵述”,辛未为康熙三十年,则时对应生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李聿求说他死时“年九十一”[25],则卒于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十,舒“峻极生于崇祯八年(1635),卒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但说其《韦园诗集》“卷三有其康熙三十三年所作《读刘三幼陵壬辰见遗三札序》,谓‘壬辰予年二十有七,逾今四十三年’”,可见峻极生于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自顺治九年至康熙三十三年,恰四十三年,又“享年七十有一”,则卒于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十一,王“晫生于崇祯九年(1636)”,但条目述“王晫为张潮撰《张山来五十序》,成于康熙三十八年,时年六十有三”,说明晫实生于崇祯十年; 等。这是一些普通的失误或疑点。因为《提要》只提供生卒年结论,没有写明资料依据和考证过程,所以不能进行分析、讨论。
  还有两例错误突出,需要特别说明。一,说沈“廷奎生于万历二十年(1592),卒于顺治十三年(1656)后”,但条目提到,“诗题中有‘辛亥余年二十’句,《丁卯除夕》诗云‘行年三十六’。诗止于丙申,当为顺治十三年。《吊玛将军》诗序云:‘甲午秋,王伦寇山东……’”使我们知道所考沈廷奎生卒年代的失误。因为发生所谓“王伦寇山东”事件的甲午秋,是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所以沈廷奎出生在康熙五十一年壬辰(公元1712年),卒于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公元1776年)以后,《提要》著者仅因不知道王伦起义史事,而将沈廷奎生卒整整提前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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