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围绕着“封建”与“郡县”之优劣利弊,自秦以降就多有讨论。至唐代,柳宗元著《封建论》,影响巨大。苏轼曾评论道:“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矣。”然而,有清一代,柳宗元的《封建论》却招致诸多批评,其间实有加以探究之必要。
一、“柳子之论封建,辨矣,惜 其未知道也”
袁枚是柳氏《封建论》的批评者之一。袁枚并非认为封建可行于当世,他和柳宗元的分歧在于:柳宗元认为封建不仅势不可行,道也不宜行。袁枚则认为,封建是“道可行而势不可行”,故批评说:“柳子之论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那么,袁枚说的“道”究竟是什么?他说:“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后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乱。无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谓徒政。”可见,“公天下之心”就是袁枚意识中的封建之“道”。他认为,封建虽然不可行于今日,但封建之“道”,亦即先王的“公天下之心”,仍然是可行于今日的。
有清一代,像袁枚这样从“公私之辨”的立场来批评柳氏《封建论》者颇有其人。在儒家话语中,公代表公平、正义与多数人的利益,私则代表非正义与少数人(或统治者个人)的利益。柳宗元说:汤、武之不革封建,是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换言之,柳宗元认为,虽然秦始皇实行郡县制的主观意图是为私,但郡县制作为一种制度,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以,“公天下之端自秦始”。王夫之也赞成这个观点。他说: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有学者评论说,夫之此论,颇类似黑格尔“最大的罪孽反而最有益于人类”的警句。批评柳氏《封建论》的清代人多以君主的动机与行为是否合乎儒家仁义、爱民的根本原则作为公、私的标准。如颜元就是从这一角度来批评柳宗元的。他主张“非封建不能尽天下人民之治,尽天下人材之用”,谴责“后世人臣不敢建言封建,人主亦乐其自私天下也,又幸郡县易制也,而甘于孤立,使生民社稷交受其祸,乱亡而不悔,可谓愚矣”。他说,“秦人任智力以自雄,收万方以自私,敢于变百圣之大法,自速其年世,以遗生民气运世世无穷之大祸,祖龙之罪上通于天矣!”在颜元看来,郡县制是君主自私天下的器具,实行的结果则是生民社稷受祸,因此,“文人如柳子厚者,乃反为‘公天下自秦始’之论,是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可胜叹哉!”李福孙在驳柳宗元“秦之失在政不在制”之说时指出:“秦始以宇内自私,废封建,置郡县,使不得世其土地爵禄,而为一己之私,有守宰之任,骤更数易,繁冗难行,至于二世遂以灭亡。不特失在于政,亦其制之未善也”。“而柳子反以为公”,乃“一偏之见”。从君主“自私”的动机来否定郡县制的合法性,实际上亦是用儒家的内圣道德准则,来凸现对专制君主的批判。
二、“柳子之论……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为利者大”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力陈封建之害:周代实行封建制,诸侯强盛,尾大不掉,“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从而埋下“周之败端”。“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导致数年之间,叛乱四起,且“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他在论郡县制之合理时说,秦朝实行郡县制,“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尽管“秦郡邑而促”,但咎在人怨,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汉代诸侯国叛乱时,“有叛国而无叛郡”,后来由于实行了郡县制,地方得到有效治理,“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唐代时,“桀猾时起,虐害方域”,但也是“有叛将而无叛州”,因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清人却认为,封建并非有害无利。李富孙指出,秦以封建为郡县,是“矫一时之弊而适贻后世之害”。他认为周代实行分封,“诸侯可骄不可叛,故周室得以久安”。“新莽篡乱”之后,刘秀以长沙定王之后“崛起南阳,削平天下,卒成中兴之业,分封之效亦可见矣”。即便是在唐代,“安史之乱不旋踵而败者有三镇以平之”,而唐中叶以降不并于吐蕃、灭于黄巢,也全赖藩镇之力。因此,李富孙说,“柳子之论,直一偏之见,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为利者大。既昧前世之利而不知后世之为害更深。”陆世仪和袁枚对封建、郡县的利弊则有着更为深刻的分析。陆世仪说,封建得失之辨,柳子厚之言,虽有可采,但立意偏颇。他认为:“古之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自秦以吏为师,始有所为吏治,汉复以萧何继之,于是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变封建为郡县始。不行封建,吏治不可得而去也。不去吏治,三代不可得而复也。”这是一段颇为重要的议论。所谓“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是儒家一以贯之的主张,而“以吏为师”则是法家的核心政治路线。所谓“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变封建为郡县始”,正说明“百代皆行秦政制”的政治事实。而他所呼吁的去吏治、行封建,复三代,亦正是要用儒家政治颠覆“习以为固然”的法家政治。值得指出的是,陆世仪所主张的“封建”,并非原始形态的封建,而是要取封建之利,去封建之害。如,他主张“郡邑之爵禄权位,当悉如古封建”,“但当易传子为传贤”。而“贤者居位”,亦儒家核心政治理想之一。袁枚则指出:封建制下,“亲亲也,尊贤也,兴绝国也,举废祀也,欲百姓之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也”。郡县制下:“宠爱子也,牢笼功臣也,求防卫也,其视百姓之休戚,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也”。两者之间的差异,实际上正是儒法两家政治理念的不同。更重要的是,袁枚强调,实行封建制,如果天子不仁,“千八百国中,苟有一贤君,则民望未绝。”汤武之前例可见。这实质上带有以政治多元来对抗君权至上的意味。刘绍玢也客观地说,“封建郡县,均有善不善焉。”封建制下,“其国则势分,势分则力小,力小则易制,且私其土,子其民。夫孰不尽心者,非甚不肖,断不敢自暴其所有”。其不善在于封国势力发展后,不贡不朝,争为雄长;郡县制之善,在于无封建制下的尾大不掉之弊,其不善则在于由于实行流官制,“数岁而一迁,或半岁而一易,所到之处,卒难洞悉风土人情于旦夕。”等到熟悉了情况,意欲有为,而“差替之命已至”,“以故视其地若邮舍,驭其民若路人,民亦见是官之不常,止求貌承,承于一时,谁肯服化于永久。一旦王室衰微,土崩瓦解,无团结之心。”因此,他主张:“仍郡县之制,师封建之意,亦曰久于其任而已。”“苟得其人,则必任以数十年之久。”这一主张与顾炎武等相呼应,寄寓了分权于地方的政治意图。
三、“柳子不知今,并不知古”
柳宗元的《封建论》,往往引史为证,阐发郡县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清人批评《封建论》则谓柳宗元“不知今,并不知古”。柳宗元说,封建者继世而理,圣人生于其间,无以自立于天下。袁枚则举孔孟之际遇驳斥说:孔、孟之不能自立,是因为他们的主张不能被接受而不是封建为梗。相反正由于封建之制,孔、孟才能够游说列国,“而诸侯敬,弟子从,则声名愈大,千万年后犹知遵奉为师”。如果孔、孟生于郡县之世,科举不第,“则局促一邦,姓氏湮沉,亦‘遁世无閟’已耳,安见其有以自立于天下耶?”而且,孔、孟之删“六经”,垂俎豆,传食诸侯,“虽无以自立,而有以自显者,封建力也。”这种从政治格局多元导致文化空间拓展来论证封建制之利,是袁枚之新见。又如,柳宗元说:“封建,势也,非圣人之意。”袁枚则说:“封建,非势也,圣人意也。”他列举上古以来的种种创制,以为“皆一圣人开天独倡,非仗从诸侯助也,亦非听诸侯百姓之自为谋也”。“故井田、学校、军政、宗法,其事皆因封建而起,谓封建非圣人意,势也;然则井田、学校、军政、宗法,亦非圣人意,势乎?”李富孙说:“柳子曰:‘封建非圣人意。’然圣人治天下之大法,惟有封建、井田。武王未下车而封异姓,周公吊二叔而建亲戚”,他们对封建之所以极为关怀,“盖以此为安天下之本,而圣人深意之所在也。”他们如此强调“封建,非势,圣人之意”,其意图在于将“封建”神圣化,并以此来凸现郡县制违背圣人之意的历史本质。
我们无意去分辨袁枚、陆世仪等批评《封建论》的议论有哪些是正确的或不正确的,我们更关注的是,袁枚等人批评柳宗元、批评郡县制的表象下掩盖的现实关怀。颇有意味的是,雍正皇帝是郡县制的坚决维护者,他曾在雍正七年秋七月丙午的谕旨中,全面论证了郡县制之合理性,谓“唐柳宗元谓公天下自秦始,宋苏轼谓封建者争之端,皆确有所见而云然”。他还斥责陆生楠曰:“其论封建之利,言词更属狂悖,显系诽议时政。”可见清人关于封建的议论,绝非发思古之幽情,或单纯的复古、泥古,而是带有深刻的社会政治意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