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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文化传播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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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11 11:31:4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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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中国的茶文化,我们要研究中国的茶文化和法国饮食文化、酒吧文化或休闲文化的特定文化差异,并在这个特定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确定向法国传播中国茶文化的途径和方法。再比如,某企业总经理要向员工讲解该企业的奖金制度,假定这个总经理属于一个文化群体,而该企业员工属于另一个文化群体,那么该企业的奖金制度就是跨文化传播的特定讯息,为了有效进行跨文化传播,该项跨文化传播活动不是要跨越总经理和员工这两个文化群体的文化差异,而是这两个文化群体在“奖金”问题上的文化差异。这样才能有效进行跨文化传播活动。 总之,超越特定文化差异意味着(1)跨文化传播的研究对象是两个特定异文化群体的特定维度的文化差异,而不是两个特定异文化群体的总体文化差异;不仅如此,与之密切相关的是(2)跨文化传播的还要研究特定维度的文化差异对传播的特定影响;并且(3)研究超越特定维度文化差异,是实现有效跨文化传播的途径和方法。关于跨文化传播的研究对象,笔者另有专门讨论,这里仅仅是特定维度的文化差异必然会引出的一些结论。 三、实现意义共享的传播 从传播活动的过程上看,传播是一个信息编码、信息交换和信息解码的互动过程。从这个过程上看,跨文化传播活动与人类的其他传播活动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如果我们关注传播过程的有效性和传播效果问题,我们就会发现跨文化传播的本质特征。 传播过程的有效性取决于信息接收和意义解读的一致性。信息接收的一致性是指接收的信息与发送的信息相同;意义解读的一致性指的是受者对某一信息意义的理解与传者对信息意义的理解相同。这两个一致性程度越高,传播的有效性就越高。当然这里所说的“相同”只是理论上的设定,在传播实践中只可能是一个程度问题。但无论如何,传播的有效性都需要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对传播讯息/文本,或者说对传播符号的一定程度的意义共享。没有一定程度的意义共享,传播的有效性就无从谈起。比如中国人之间打招呼常说的“你吃了吗?”这句话,无论说这句话的时候传播环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无论有多少个人的、组织的或政治的、经济的、知识的或技术的因素介入,对这句话基本的意义共享是存在的,否则就不能理解这个讯息(你吃了吗?)传达了什么样的信息(打个招呼),更不可能理解这个信息的意义(表示友好)。但是,在跨文化传播活动中,恰恰没有构成有效传播前提的这个一定程度的意义共享。研究跨文化传播活动的实践,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行为方式和规范,不同的象征符号系统,导致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几乎是必然的会出现:其一,是讯息/文本意义的缺失;其二,对讯息,文本意义的误解。讯息意义的缺失指的是受者接收到了讯息/文本中的信息,但是没有发现该信息有什么意义,也就是接收到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信息,中国俗语说“对牛弹琴”就是意义缺失的极端表达。对信息的误解就是受者解读出来的讯息,文本意义与传者的意图总是缺乏一致性,经常出现的是协商式解读和对抗式解读。 传播效果是某一信息对受者的影响,有影响就是有效果,没有影响就是没效果。而所谓影响描述的是一种因(信息)果(认识、态度或行为的改变)关系,而这种因果关系包含着这样一种假定,即受者可以理解信息的意义,也就是说只有在受者能够理解信息意义的前提下,才有传播效果的产生。但是,如果把这个逻辑置换到跨文化传播活动中就完全不适用了。跨文化传播的目的不是追求认知和态度的改变,更不是影响或支配人的行为,而是能够用恰当的讯息,准确地传递信息,并且能让受者理解和认可信息的意义,也就是说,对于人类其他传播活动而言,意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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