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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探索及启示

时间:2010-11-15 11:29:17  来源:不详
,执法权力是被委托的,不承担执法责任。这样,大大降低了文化市场执法的力度,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多头执法与管理缺位并存。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个局原有的执法机构自成体系,相对独立,各有一套管理队伍和执法装备。由于政出多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相关部门在文化行政执法方面职权不明、职责不清,造成有利的事争着上,无利、难管的事互相推委扯皮。这样,不仅导致重复管理,职能交叉,既浪费财力物力,增加执法成本,也存在管理上的脱节和空白,管理效率明显低下。如新华网2004年4月10日曾发表“重庆10部门管不住一个网吧,执法部门各有苦衷”的报道,就典型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报道中说:“两名初中生通宵上网劳累过度睡着在铁轨上被火车轧死、一名17岁少年因网上聊天对骂生恨竟杀死网友……最近重庆市接连发生青少年因在网吧上网而引发的恶性事件。近日记者对网吧暗访时发现,虽然网吧管理整治涉及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财政、法制办、精神文明办、团委、广电等多达10个部门,但‘多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现象,导致‘黑网吧’泛滥,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其原因是什么呢?记者发现,没有一个专门的、长期存在的综合执法部门对网吧进行管理,使“黑网吧”有了生存空间。

  4.执法力量薄弱,市场监管被动。如过去重庆市文化市场管理处编制为8名,但除去财务、内勤、参与行政审批人员和驾驶员,真正从事日常执法工作的仅3—4人,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执法队伍也普遍存在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由于执法力量薄弱,长期处于被动、滞后的状况,难以对点多面广的文化市场实行主动、积极、有效的监管。
  因此,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适应文化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适应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适应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需要,在文化市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对整个文化市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积极
  探索重庆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之一,遵照中央的要求,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这主要集中体现在及时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积极探索适合重庆本地实际的文化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多管其下、标本兼治的目标。
  1.实行政府授权,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为在全市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中央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庆市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在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一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组建了直属市政府的综合执法机构——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该总队于2004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总队定编行政编制35人,其中3名为总队领导,内设综合处、法规处、执法一处、执法二处4个处室。总队由市政府授权成为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由执法总队统一行使,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时撤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原有的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在执法总队加挂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牌子。紧接着,积极推进全市40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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