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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码码理论在跨文化传播中的应用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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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26 13:14: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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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同一语言系统中,传播过程是一个“编码——解码”的过程,即从意义到符号,再从符号到意义的二度转换如果身处不同的语言系统,传、受双方的“编码——解码”过程就无法实现。身处不同语言系统的传、受双方必须通过“翻译者”这一中介才能完成传播过程.但由于中介的存在,传播过程被延长为两个“编码——解码”过程,即“(传播者)编码——解码(翻译者)编码——(受传者)解码”。在第一个“编码——解码”过程中,意义先被传播者编码,再被翻译者解码;在第二个“编码——解码”过程中,翻译者将解码来的意义重新编码,传播给受传者,这就是翻译中的“二度编码”理论。翻译者扮演双重角色,既是第一个传播过程的受传者,又是第二个传播过程的传播者。 论文关键词:编码 解码龙 二度编码 人是能够创造符号并使用符号进行交流与传播的动物。对“符号”的创造与操纵成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在人类创造的各种符号中,语言占据最重要的地位,人类绝大多数的交流与传播要仰仗“语言”这一符号以及“文字”这一符号来进行。 一、“编码——解码”理论在跨文化传播中面临考验 汉语中的“龙”与英语中的“dragon”原本在各自的语言系统中被赋予不同的涵义,但早期的翻译者在二度编码时将二者联系起来.导致了“二度编码”对原初意义的背离。又由于“龙”在中国有着特殊的内涵,是国家形象的标识之一。“二度编码”后的“dragon”无法承载这一内涵,造成了英语世界对中国形象的误读。因此,有专家建议不再以“龙”作为中国国家形象标志.原因是“dragon”作为中国形象标志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导致误读甚至别有用心的歪曲。 沃尔特·李普曼在其名著《公众舆论》中提到,“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先理解后定义。而是先定义后理解。置身于庞杂喧闹的外部世界,我们一眼就能认出早已为我们定义好的自己的文化,而我们也倾向于按照我们的文化所给定的、我们所熟悉的方式去理解”。 西方不可能按照东方文化来理解中国“龙”.而只会按照他们的文化、世俗、宗教所塑造的刻板印象来理解。在西方文化中,由于早期翻译者的二度编码有误,中文符号“龙”与英文符号“dragon”被画上了等号。西方对“dragon”的印象来自他们的文化与宗教,在对西方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的《圣经·新约》中,“dragon”的形象是这样的:“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agiganticfiery red dragon),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它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龙(dragon)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在“龙”与“dragon”被翻译者画上等号之前,西方人对“drag-on”的解读并非对中国“龙”的解读.他们的头脑里没有“龙”的概念。而当翻译者将“龙”与“dragon”互译之后,西方人对“龙”的概念产生了,那就是“dragon”,也就是《圣经》中的魔兽。在同一语言系统中,意义经过传者和受者的编码——解码之后,不会产生很大的偏差而在跨文化传播语境中,由于增加了两种语言的翻译过程,编码——解码理论面临着严峻考验。中国人在虚构了一种由马头、鹿角、蛇身、鱼鳞、鹰爪等元素构成的灵物之后,将其当做自己的祖先,并创造了一个中文符号“龙”来指称这种虚构灵物,这是编码。当受传者与传播者处于同一文化语境中时,受传者接触到中文符号“龙”,会将其解码为“中国人虚构的由马头、鹿角、蛇身、鱼鳞、鹰爪等元素构成的灵物”。当受传者与传播者处于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时[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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