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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间宗教的民俗性与乡土性

时间:2007-3-9 16:27:32  来源:不详
“吃菜事魔”之所以禁所难禁的原因时曾讲,“盖缘田野之间,深山穷谷,肉食者少,往往只吃蔬菜”[11]。又“江浙山谷之民,平时食肉之日有数,所以易于食菜”[12]。此论可谓一针见血。事实上,吃斋对于粗茶淡饭的乡村百姓而言,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多大的生活享受,更不可与所谓的禁欲相提并论。因为吃斋不仅没有改变他们惯常的生活模式,而且迎合适应了乡村百姓在毋须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既可祈福治病,又可修来世,甚至上天堂佛国的功利心态。更何况在做会的场合,吃斋对于绝大多数并不富裕的信徒或信众而言,更象是一次丰盛的聚餐,尽管没有肉食。当然,对于那些富裕或较为富裕、有条件满足口腹之欲的人家,吃斋自然要割舍一些生活上的享受。不过,即便是吃斋,也有种种不同的形式,如长斋、花斋、父母斋等等。同时,既可自幼吃斋,也可以年老时吃斋;既可入教吃斋,也可仅止吃斋治病而不入教,灵活变通,因人因时而异。这样,吃斋也就不会对各种不同阶层的人们的实际生活造成妨害。《鱼篮观音宝卷》载有这样一则故事,或许能说明中国老百姓信仰上的务实态度和功利心:金沙滩住户作恶多端,观音不忍,于是下凡来度他们。她化作妙龄女子到村中卖鱼,哄动了全村。恶人之首马二郎欲娶她为妻,她说有誓在先,凡欲娶她的人必须熟念莲经,吃素行善。于是,马二郎和村中恶少纷纷放下了屠刀。在念佛声中,女子与马二郎结为夫妻。婚后不久,新娘因腹痛而亡。村中受了观音的感化,自此竟成为善地[13]。显然,马二郎一伙吃素行善的最初动因在于对美色的贪欲而非对善的向往,而观音菩萨正是利用人性中对色欲的本能追求,最终得以导恶向善。同样,吃斋之所以能成为民间宗教的一种日常修行,与布教者不违人欲、因势利导、努力适应百姓日常生活的实际不无关系。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民间宗教是“因俗成教”,因俗而行教。  

       不过应该看到,民间宗教的吃斋与正统佛教的吃斋虽然形式上没有什么不同,但本质上是有差别的。佛教的吃斋是强制性的,是由于“不杀生”的戒律,是出于对一切生命形式普遍尊重的根本理念;而民间宗教的吃斋则是生活之自然,是出于现实生活问题的考虑,如治病消灾、祈福禳祸、求子延寿等等,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吃斋目的上的不同,一方面表明民间宗教与正统宗教的差异性,同时反映出民间宗教与乡村生活、民间习俗相适应、相习合的根本特性。  

二、与乡村僧道巫等的合流 

        

       民间宗教与活跃于乡村社会各个角落的僧道巫、命相易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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