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地主阶级也加紧了土地兼并,到乾隆后期土地已经高度集中了。当时以皇帝为总代表的地主阶级通过圈占、强买和高利贷等各种手段,巧取豪夺,吞占了大片土地,许多地方都形成了“富者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3]的严重局面。仅仅封建国家和皇室所控制的“官田”、“皇庄”就已达八千余万亩,占全国总耕地面积时七分之一以上。
至于一般地主兼并土地的数字也很惊人。直隶怀柔(今北京市怀柔县)郝姓大地主占有“膏腴万顷”,[4]山西平阳大商人兼大地主亢氏拥资“号称数千万两,实为最钜”。[5]乾隆末年把揽朝政二十多年的大学士、军机大臣和砷,相传竟霸占良田八千顷以上。(实际上不足此数),就连他家的两个亲信管家刘全及马某也占田六百顷之多。[6]湖广地区(今湖南、湖北两省)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土地,也已被地主们瓜分完毕.[7]广西已是“田大半归富户,而民大半皆耕丁”。[8]广大农民丧失了土地,沦为佃户和佣工。河南一带的农民已是“佃种他人田地者居多”,“终岁勤动,所得粮食除完交田主租息外,余存无几……虽获丰收,仅足偿欠”,“且佃户惟恐地主夺田另佃,往往鸡豚布帛,无不搜索准折,甚至有卖男鬻女,以偿租者,此等风气,大概皆然”。[9]四川、陕西及北京附近的广大贫苦农民也必须把收获物的一半甚至到六、七成以上交给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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