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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团源流刍议

时间:2007-3-9 16:31:54  来源:不详
和团反对白莲教,实质上就是把他们当作基督教徒来看待。

  义和团在北京曾经屠杀过白莲教。这件事见于好多处当时人的记载。所谓白莲教案一共有三起:第一起发生在光绪二十六年元月十九日:计男女老幼七十八名,在菜市口处斩。第二起发生在二十三日、计三十余人处斩、第三起在二十八日,也是三十余口,全部释放。三起案件,杀戮一百余人牵连三十余人。第一起的罪名是:

    “据义和团云:烧某教堂时,搜出纸人纸马,密访得白莲教约同天主教等,将于八月十五日起事谋叛,并得白莲教花名册。按册搜索,有为君者,有皇后文武官吏之目,率即居于德胜门内外一带。”(杨典匪:《庚子大事记》,《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14页。)

第二起是在四乡抄获的,指明张某为皇帝。(杨典诰:《庚子大事记》,《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15页。)

  这三起白莲教案,在当时民间已经议论纷纷,认为“其以叛逆诛者,并无军械及谋反实据”。(黄曾源:《义和团事实》,《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16页。)两次处刑,不由刑部讯供,直接解往法场,第三起白莲教,“提犯会审,全是冤枉诬陷。并非真是白莲党”,(杨典诰:《庚子大事记》,《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16页。)全部过程充满了疑问,因而当时舆论认为全是冤案。

  我在明清档案部找到了第二起经办该案的原档。案卷后面有载勋的署名。时间是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奏折上共列罪犯十三人而不是三十人,罪名一律是加入了“圣贤道”。至于传授过程,有什么活动,□什么经卷,没有任何交待。所起出的东西只有“念珠四挂,经咒单一纸,折子一个”,也不足证明是‘谋叛’。十三人的身份是:种地的、小商贩、瓦匠、手工艺者、还有苏拉、包衣、捕役等等。(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四日,载勋等奏,2037号。)我们所看到有关白莲教的案卷,没有象这份这么草率的,圣贤道究竟和白莲教有什么关系?它有什么活动?照清律那一条来定的案?都没有说明。我们完全可以确认这是一件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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