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朝顺治至康熙前期,因明清之际王朝鼎革之战不息,动乱频仍,教门问题暂时隐而不显,矛盾尚不十分突出。因此,虽然“大清律”中仍然沿袭明律针对教门的“禁止师巫邪术”条例,但查处的“邪教”案件并不多。迨至三藩之乱定后,国内统一初步完成,新王朝得以建立和发展,教门问题日益凸现,案件逐渐增多,“邪教”再度成为统治者关注的严重问题。
康熙五十六年间,河南兰阳县查获白莲教李雪臣等“聚众谋为不轨”,结案后清廷行文地方,要求禁止“邪教”,“其各处白莲等邪教之人,行令地方官严查治罪。”(注1)然而,康熙朝标榜以“仁”治世,到末年更是吏治松驰,未能认真执行,许多地方视*为具文,敷衍了事。至雍正继位之后,整饬吏治,清除积弊。主张查禁“邪教”的官员大臣乘机进言,屡述教门敛钱惑众、煽诱人心之害,要求重新严禁,以杜微防渐,清朝才开始了在全国范围内主动查禁“邪教”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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