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军事》。)。江西吉安地方当局组织清赋委员赴乡催征,乡民本来并无抵制情绪,只因随同差役索差钱未遂,将一郭姓乡民拘押,以至激起“千数百人入城滋闹”(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99—302页。)。而一旦民变发生,地方当局或谎报军情,或乱杀无辜,致使民变愈演愈烈。如山东莱阳乡民因春荒赴县署,请求罢免苛捐,尽去浮收,革除劣绅。知县佯称十日内将积弊消除,乡民欢欣而散。而地方当局旋调兵镇压,从而激发大规模反抗。但是,莱阳县向中央报告的情形却是:“(有人)乘机播散谣言,妄以行将抽收人口、牲畜各税并从前仓谷均被绅董侵吞等语煽动乡愚。”(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75—178页。)又如“台州仙居县盐号激怒乡民,官兵残杀无辜……大都言酿祸者盐号,激变者防营。乡民愤屈莫伸,致起抵抗,统领管带擅作威福,一首级悬赏十元,一村庄动焚百户”。“非目为乱民,即指为匪类,动辄以格杀勿论上请”(注:《东方杂志》,1910年4月,第4期,《中国大事记》。)。如此而来,不是乱民也被逼为乱民,不是匪类也被逼为匪类。对于这一点,连清政府中人也看得十分清楚,新疆道监察御史陈善同在纠参河南长葛县县令时便曾指出:“以兵力济其贪暴,激之使众怒愈不能平,驱之使民党愈不可解,而其祸始大。 ”(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 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35—236页。)而众怒之加剧、“民党”之“愈不可解”,预示的只能是冲突的白热化。
二
如果说新政时期农民对苛捐重税、贪污盘剥的反抗,具有维护基本生存权的正义性,并显示出阶级对立、阶级斗争的历史内容的话,那么,农民对新政其他举措的抵制,则蕴含着守旧和保守的强烈意味。
1.反禁烟。
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第二次鸦片战争,鸦片的输入从公开化发展到合法化。为了抵制洋烟,清政府不得已允许栽种土烟,企图通过“内地之种日多”,使“夷人之利日减”,“迨至无利可牟,外洋之来者自不禁而绝”(注:这一建议早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前便已提出,连虎门禁烟的英雄林则徐也在道光二十七年改变禁烟主张,认为“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若内地果有一种芙蓉胜于洋贩,则孰不愿买贱食?”(《林则徐书札·复署江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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