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官制改革中的文官设置过程
清末官制改革中文官制度的大规模调整和更张,始于1901年之后的新政立宪改革。在此之前,也有一些新官职和新衙门如五口通商大臣、南北洋通商大臣以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但那不足以代表官制改革的主流,也没有形成以国家意志为特点的整体改革。戊戌维新运动中,变革官制的呼声一度形成强大的态势,在光绪皇帝的主持下,也裁撤归并了几个冗闲衙门,但由于运动的失败,裁掉的衙门旋又复旧。义和团运动中,清政府的统治遭受沉重打击,中央权威严重削弱,地方督抚权力加强,尤其通过“东南互保”,清廷对地方已呈尾大不掉、呼应不灵、内轻外重、枝强干弱的局面。《辛丑条约》的签订,中国陷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国内矛盾日渐尖锐,革命派日益活跃,对清廷的统治提出严峻的挑战。另外,作为清廷最高权力中枢的中心人物慈禧太后,在庚子西狩的过程中,饱尝了凄风苦雨、颠簸流离的滋味,深感无法照旧统治下去。1901年1月29日,西太后在西安以光绪的名义, 发布了“变法”上谕,内称“世有万祀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成法”,“深念近数十年积弊相仍,因循粉饰,以致酿成大衅。懿训以为取外国之长,乃可去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2](P4601-4602)清廷要求各级官员在两个月之内,“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各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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