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并无实质的差别:他将平等与(开明)专制结合在一起。而实现其民权的手段都仰仗学会,只是后一阶段套用于名实之辨的名义之下,显示其与现实权力体系的调适姿态。中国现实的急务,促使他一旦闻到西方民权(民主)的新鲜气息时,就企图使儒教与民主制调和起来,绝少去冷静地进行学理探析,这与其说是谭氏民权观的局限与悲剧,不如说是历史情境所致。
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发现更多的资料来说明谭氏是如何获得法国大革命的信息的。他所向往的大革命的精神益加助长了其斗士的声誉。然而,他显然不知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导师除卢梭之外,还有孟德斯鸠。实质上,他将平等之实现与专制相调和时,就注定了“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便将永远不断地下降”,〔2 〕这无疑又加重了思想家们启蒙的责任。他一味地依赖发展学会来“开民智”“兴民权”,就说明当时民权之主体没有真正确立起来,如果让“没有充分准备的人民自行动手从事全面改革,不可不毁掉一切”。〔2〕谭氏显然无意于此。 就此而论,托克维尔的话不能不说极为深刻:“专制君主本来可以成为危险较小的改革家。对我来说,当我考虑到这场革命摧毁了那样多与自由背道而驰的制度、思想、习惯,另一方面它也废除了那样多自由所赖以存在的其他东西,这时,我便倾向于认为,如果当初由专制君主来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我们有朝一日发展成一个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的民族。〔2〕因此, 我们以为,谭氏的民权思想的调适倾向表明了一种冷静的健康的秩序理性,而非如后来者无限地将其推向革命舞台的那种暴力理性。但是,“摧毁一部分中世纪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2 〕戊戌维新时期谭氏诸辈对平等(之精神)的偏好再也不能抑制人们对自由的渴求与弘扬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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