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2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清代是我国历史上灾害发生最频繁的一个时期。我国的自然灾害,随着时代的发展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三、灾害的时空特征
清代农业自然灾害有着明显的时空特征。在时间上,清后期(道光元年至宣统三年,公元1821~1911年)灾害重于清前期(顺治元年至嘉庆二十五年,公元1644~1820年);在空间上,十八个行省以东部沿海地区灾害最为严重。
清后期灾害重于清前期的结论,是根据统计得出的。从顺治至嘉庆共177年,发生灾害2646次,平均为一年近15次,从道光至宣统共91年,灾害发生2698次,平均一年近30次,为前期灾次的2倍。如果我们从清代各朝灾害发生的频率来看,灾情后期重于前期的情况就更加明显(表3)。清代后期自然灾害的增多,除自然原因以外,还有深刻的社会原因,诸如吏治腐败、国库空虚、河道失修、溢垦滥伐、列强入侵、农民起等等,从而减弱了防灾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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