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的科目选士与竞争机
次子——强有力的竞争者
和平与发展 合作与竞争
最新热门    
 
从竞争走向联合近代中外资企业相互关系*

时间:2007-3-9 17:21:12  来源:不详
协定,7月27 日起生效,其主要内容为:(1)在区域内用限造的办法止火柴生产过剩,减少供给总量,提高售价,保障投资者的理收益;(2)设立3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3)协定产销区域为苏、浙、闽、赣、豫、鄂、湘、皖八省,运销协定区域外或国外的各厂火柴不在规定围之列;(4)火柴售价受管理委员会约束,限发印花;(5)产销比例分配,大中华54.87%,美内团15.82%,大中国团29.31%。 这实际是一个协商产额与售价的机构。同签订后,各方降低产额,以8月26日9月25日为基本产额八生产,并在10、11、12月连续三次提价,改变自1933年起不断跌价竞销的局,过度竞争也就为度竞争所取代。

1936年6月,大中华又和美光、 楚胜三成立“汉口火柴作委员会”,作为火柴管理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其诞生是由于分配不尽理所。楚胜参加联办处后,因过去开工不足,只分到660箱月销量, 而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