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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竞争走向联合近代中外资企业相互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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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1: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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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会达成妥协?关健取决于哪种方式更有利于企业获取最大的收益,竞争抑或妥协只是获利的一种手段而已。中外资企业之间竞合的形成,既有民族资本对外国资本的妥协,也有外国资本对民族资本的妥协,如火柴业,瑞、日方之所以愿意选择与民族资本一致行动,限制自己的部分业务活动,本身就是妥协的结果。由于双方各有让步,各有妥协,才能达成协议。如果协议的签订是建立在单方面获益与无条件妥协之上,则协议即使签订了也必将名存实亡,唯有双方各有让步,才能达到双方共同得益的预期目标,唯有共同得益的协议才是合理的,也才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这是合理的妥协。市场竞争既需要不断地出击,也需要适时地妥协,给对方予生存的权利即是给自己生路,这就是竞争的辩证法。二是竞合、垄断与竞争的关系。竞合某种程度上讲就是行业垄断,但它与寡头垄断又有不同。寡头垄断往往是行业“巨人”以绝对优势左右行业供需、操纵市场价格,内部结构呈紧密性,而竞合的行业垄断则是行业各参与者分割市场、协调行动的一时行为,结构呈松散性,稍有风吹草动就有瓦解的可能。既然是垄断,就有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愿望。表面上看,垄断似乎与竞争是相对的,实际上垄断的背后涌动着的是一股竞争的暗流。高价垄断不仅不能排斥竞争,反而引来新的竞争者。联办处、联营处的先后成立及华中地区民族火柴业与美内团协议的达成,使中国火柴业同业间的竞争暂时减少了,价格随之步步上涨,由于价格上涨,一时经营火柴业又有利可图了,许多原已停闭的企业纷纷开工,另外一些驻足在外的游资也开始投资火柴业,新厂纷设,生产很快又趋过剩,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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