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政府的官方文书及时人记载中常以“裹胁”一词描述北伐军补充兵员的手段。以往,研究者大多视之为清政府的诬蔑不实之词,意在掩盖清政府丧失民心的尴尬境地,并试图挑拨和疏远北伐军与群众的关系。一般说来,这种看法有其合理的一面。太平军到达后,许多地方都出现了群众踊跃参军的场面。同时太平军的到来也推动了当地群众的反封建斗争。即使是在“就其(群众斗争)发动的深度或广度来说,都还不如南方”(注:张守常《太平军北伐和北方的的群众斗争》,《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79年第6期。)的北方地区,随着北伐军的到来,群众也较普遍地起来响应的援助。北伐军在怀庆屯扎时,两万余清军竭力断绝他们与附近群众的联系,但仍有怀庆西南的“济源、孟县两处百姓助贼银米牲畜,故围久不解”(注:龚诠《耕余琐闻》,癸集。转引自张守常《太平军北伐和北方群众斗争》。)。北伐军占领洪洞后,北邻“赵城各村镇先为贼送骡马米粮”,赵城以北的“霍州城门大开,备粮食以待贼”(注:《剿平粤匪方略》,卷55。转引自《太平军北伐和北方的群众斗争》。)。北伐军在直隶任县不过“信宿”而去,该县竟也“从贼者数百人”(注:马昆《谕贫民》,谢丙麟修《任县志》,卷8,《艺文》。见《太平军北伐资料选编》(以下简称《选编》),第393页。)。这些都反映了北伐军与北方群众唇齿相依、相互援助的一面。
然而,这种积极关系是否始终如一?地主阶级文人笔下的“裹胁”是否都为毫无根据的贬损之词?问题的关键在于北伐军是否曾“掳掠”百姓,这将对整个太平军与群众间关系的评价产生重要影响。学界对此尚存分歧,有论者认为,事实上并不存在北伐军掳民从军的问题,清方记载北伐军“沿路裹胁”、“到处裹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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