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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伐太平军 裹胁 问题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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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2:4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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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83、185页;第173、182页。)。这些都是突如其来的情况,往往出乎当事人的预料,多少给人以受胁迫从军的直观印象。其次,从供认时的心态看,被俘的北伐军人员多少存有希冀清政府宽免罪责的幻想,因此不排除这样的可能,即有人隐瞒主动加入北伐军的事实而假称被迫从军。然而,若由此认定这十六件供词都是伪供也难以令人信服。因为在这十七件供词中有十六人供认自己在作战中曾杀死杀伤官兵若干,甚至还有人供认曾“跟随贼匪打仗七、八次,……,共砍死官兵二十余名”(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5辑,173-180页;第184页;第169页;第173、183、185页;第173、182页。)。依常理,这些被俘人员若为求生而假称被“裹胁”,何以又供出如此“十恶不赦”的“罪行”?这也证明他们确有一些人是被强行捉入北伐军的。何况清方也似无必要对北伐军一般战斗人员的供词进行窜改。
其二,李开芳在供词中称:“所到各处,裹胁的乡民,也有用银钱邀买跟随的,亦有怕杀跟随的。”(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5辑,173-180页;第184页;第169页;第173、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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