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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太平天国的城市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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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3:0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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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商贩参军(据《咸同广陵史稿》卷上,第14—15页的记载,1853年4月1日,太平军初入扬州城后,湖北米商陈某为城内乡官“伯长”。)。从武昌沿江东下时,由于太平天国宣传“士农工商务安恒业”的政策;由于进军神速,有些商人来不及转移财货;由于有些商人出于满汉民族矛盾的原因,把推翻清朝的希望寄托在太平天国身上,他们对太平天国的胜利喜忧参半。故武昌城中有前述大中商人贡金银和小商人参军的;沿长江的一些大中城市的商人,包括典商、盐商、贩运商等大商人在内,集巨资犒劳太平军。这种情况“自黄州以下皆然。”(佚名:《咸同广陵史稿》卷上,扬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第4页。另参见第5、2页,外编第3页。)这个时期的种种事实表明,小商人是拥护它的,大中商人采取了中立态度。自太平天国在南京城内实行废除城内私人商业的政策以后,商人阶级,特别是其中的大中商人阶层,对太平天国的态度急剧变化。太平军将攻某个城市时,中等以上商人逃避一空;除个别有特殊身份者外,中等以上的商人不入太平天国境内。太平天国境内活动的商人,只是一些小商小贩与盐枭。这种情况对太平天国的*、经济和财政极为不利。城市商业的停顿或衰落,既不利于太平天国占领区内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太平天国征收商税,筹措军饷,更不利于从*上争取与团结商人,扩大支持太平天国的社会力量。社会经济政策举措失当,是太平天国失败的根本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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