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双元共生格局及其影响
综上所述,直隶社会官与“民”两种社会整合机制的构建,基本上都采取了口岸与腹地、都市与乡镇,即“通省一体”、逐级控制的运作方式。如地方自治中有“天津自治总局”(津埠)→自治参议事会(县);工业方面有“直隶工艺总局”(津埠)→工艺局、厂、所(府、州、县、镇);农业部门有“直隶农务总局”(津埠、省会)→农会(府、州、县),等等。其起始点与过程都复合重叠,趋于同步。及至清朝覆亡,这种重建已大体皆备,粗具规模。那么,官、“民”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整合机制之效应如何?它们对直隶社会的变迁产生了哪些影响?对此,我们已在上两节中分别进行了比较细微的分析与概括,这里仅打算以天津总商会为主,兼及其所属分会,从官商关系的角度,再作进一步的申论。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作为一种严格依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及其程序组成并经由政府批准的民间社团,其与政府的关系应是管理与被管理的法律关系。然而,尽管天津商会亦为独立的法人商团,但由于它是在庚子后津埠商界不断发生严峻生存危机的形势催迫下,经袁世凯政权的大力携助扶持而跃登上“四民”领袖位置的,加之时值北洋新政兴盛之际,袁世凯实施的一系列振兴工商政策与商会发展经济的内在要求不无相合之处,所以这个尚未发育成熟的新型社团从诞生之日起,就自觉不自觉地依附于官方,与之结成了“情谊相通”、相互依存的联盟关系。这在有关直隶和全国的重大经济与*风潮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譬如,天津商会刚刚成立,全国就爆发了抵制美货运动,天津商会接到上海商务总会函电后,一度准备联合南北,相约不购美货。但在天津府正堂凌福彭、天津南段巡警局局总赵秉钧等共同向商会传达袁世凯“即当压抑风潮,以免酿成交涉”的“宪谕”后,商会态度立时为之一变,商会总理王贤宾等连续起草传单,通告各行“凡有天津生意一切照常交易,万勿为浮言所动,以期保全市面大局”(注:《天津商务总会档案全宗》,第二类,第2976卷。),天津全埠抵制美货运动遂消弭于青萍之末。这一倒戈行为对全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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