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运动时期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不仅体现出上述特点,而且在近代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史上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与影响;同时,对戊戌维新运动的深入开展在某些方面也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应该看到,戊戌维新运动时期民间慈善公益活动的新变化,使中国近代的民间善举从传统慈善事业的狭窄范围,开始向活动内容更为宽泛的近代社会公益事业转化。在此之前,民间慈善活动普遍重养轻教,其内容虽然也涉及许多方面,但大都不外乎是为了救人活口,或给予临时性的某些帮助,而全社会性的公益活动则基本上未曾开展;接受慈善机构救济和帮助的受益者,也始终只是那些遭遇天灾人祸,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的一部分人,而不可能是社会大众。即使是光绪初年慈善活动已扩展为组织网络化的大规模义赈,但也只限于组织机构以及方式与规模的变化,在基本内容上则仍未超出传统慈善活动的范围。从客观后果看,传统的慈善事业当然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作用与影响,特别是在灾荒之年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不无裨益,但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却谈不上有什么显著的积极作用,在*方面也不可能产生明显的影响。
而在戊戌维新运动时期,原有的传统善举尽管仍在继续进行,但已逐渐从重养轻教向养教并重发展,甚至更重视教的作用;同时,还开始出现不同于传统善慈活动的新型民间社会公益事业(注:应该说明的是,在近代中国,新型民间社会公益事业出现之后,一直未完全取代传统慈善事业。因为两者的功能不尽相同,各有其独特的作用,所以能够长期并存。)。这些公益活动不再是向贫困或受灾者施舍饭食衣药,而采取了许多新的方式,或创办社团致力于改变社会陋习,或兴办女学堂使女子得以就学,或创设阅报会提供公共阅览场所,或设立公益机构参与管理地方社会。虽然当时躬身其事者仍将这些活动视为善举,但实际上它们与传统的慈善活动有着显而易见的区别。此外,这些公益活动也不再仅仅是面向特定范围的一部分人,而是面向大众,甚至是面向整个社会。由于新型社会公益活动与传统慈善活动内容不同,两者所产生的客观影响自然也会相应有所不同。如果说传统慈善活动的作用是救济贫困遭灾之人,有益于社会的稳定;那么新型公益活动的作用,则主要体现于使社会走向进步和发展。两相比较,后者的作用与影响显然更为重要和突出。不仅如此,某些新型公益活动的开展,往往还能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也是传统慈善活动所无法比拟的。戊戌维新运动时期的许多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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