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曾联合各界人士,在上海发起筹办中国首家女学堂——“中国女学堂”。并于1898年5月正式创立。接着, 经元善又抱着“为贫民力谋生计,即为国家渐图富强”的思想,发起创办余、上两邑农工学堂,两地的“继善公所、积善堂诸君子,均一概举为董事,以期众志成城”(注:虞和平编:《经元善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5—248页。)。农工学堂的创办,虽由于浙江巡抚拖延不批和经元善患病等原因,未能及时付诸实现,但却反映了当时民间兴办新学堂义举的发展。
最后,是绅士商董参与创设和管理的具有地方自治雏形特点的新式公益性机构,这一时期也开始在某些地区出现。1898年春季在湖南诞生的保卫局,即属具有上述性质和特点的新机构。该局是裁撤旧式保甲团防局之后,效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警察制度而设立的。它的创办虽与湖南支持维新变法的官吏有着密切关系,但湖南的维新派人士也曾参与其事,另有“各绅商等百余户、职员等二百余名,联名吁恳从速举办”。唐才常曾阐明设立保卫局的目的,是为了“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注:唐才常:《论保卫局之益》,《湘报》第2号。)。保卫局的章程还将此列为其主要“职事”。署按察使黄遵宪也认为,保卫局之设,意在“挽积习而卫民生”,并强调“保卫局系公益,断不责令一人一家独捐巨款”,而是“以地方之财,办地方之事”(注:《黄公度廉访批牍》, 《湘报》第21号。)。 这显然都是在很大程度上着眼于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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