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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时期民间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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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9:2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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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缺陷所致。泰西诸国善举之特点,在于养与教二者并重,“中国各善堂养则有之,教尚未备”。因此,“各善堂而欲息浮言,非仿行泰西良法不可”(注:《效法泰西以行善举议》,《申报》1897年5月31日。)。 关于如何解决流民的安置与糊口问题,该报的评论文章也曾呼吁,“此事亦宜师西法而变通之”,设立工程局等公益性机构收容流民,编成工程队,从事地方工程的建设。“与其费口粮而养囚徒,何如使之工作而抵经费,不亦一举而两得哉。”(注:《安置流民议》,《申报》1897年4月22 日。)另外,该报还曾就改学舍书院义塾为中西时务学堂发表了数篇评论。
由上可知,从慈善界的代表人物到报刊舆论,在戊戌维新运动时期都提出了改良慈善事业的新认识,同时也不约而同地要求兴办某些具有近代意义的社会公益事业,以促进传统慈善事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新发展,发挥更为突出的影响与作用,尤其是为救亡图强的大业作出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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