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二六九,乾隆十一年六月庚寅谕。
[23] 《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五八件,《福建巡抚周学健奏报严禁天主教折》。
[24] 《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七五件,《福建巡抚周学健奏陈严惩行教西洋人折》。
[25] 参见《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九五件,《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榘奏为密陈严禁西洋人行教折》。
[26] 参见《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九三件,《福州将军新柱奏报严禁天主教折》;第九四件,《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榘奏报查禁西洋人行教折》。
[27] 《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三一五,乾隆十三年五月壬寅谕。
[28] 《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九三件,《福州将军新柱奏报严禁天主教折》。
[29] 《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九五件,《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榘奏为密陈严禁西洋人行教折》。
[30] 参见《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九六件,《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榘奏为遵旨办理传教西洋人各案折》。
[31]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下册第109页,中华书局1988年版。按:该书谓监毙4名传教士之事系继任巡抚陈大受所为,误。
[32] 《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九七件,《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榘奏报遵旨审拟教民折》。
[33] 《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上编第九九件,《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榘奏明教民严登仍照原拟解部发遣事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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