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1课
占27.5%
具有文艺性质的课文
共10课
占25%
具有卫生性质的课文
共1课
占2.5%
很明显,在这40课中,具有公民性质的课文是最多的。
“公民”课程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几年后就被取消,“公民”、“党义”等内容都要求融入“社会”一科,“社会”科就成为包纳公民、历史和地理的思想*教育科目。“公民”向“社会”的转变从某种程度上表明,国民政府试图以长远的教育眼光,培养宽广、宽容的国民心态。商务出版的一种社会教科书这样说明其编辑宗旨:“于适合儿童教育之范围内尽量提倡党义”,“极力灌输革命的与进步的思想,造就实用的与科学的技能,养成平民化与团体化的性格。”[31]这表明社会教育的总方针延续了公民教育的基本原则。
公民科的内容融入社会科后没有发生多少变化,而作为社会科一部分内容的历史科,其教材要求包括的内容有:纪念日的历史事实,纪念地纪念物的历史事实,名人故事,国耻史,初民生活,社会组织的演进,中国*上和中华民国开国以来的历史问题,关于民族的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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