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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身》到《公民》近代教科书中的国民塑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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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9:02:3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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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用适时”[3],这是他们的区别。在国人自编的修身教科书出现之前,修身教科书实际上就是要求以经书为本,讲授人伦道理。对修身教科书的选用,清政府是有相关规定的。1902年京师大学堂编书处成立时,对修身伦理课本的编纂,“拟分编修身为一书,伦理为一书,均略取朱子小学体例分类编纂。”[4]同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中规定,中学堂要求本《伦语》、《孝经》之旨趣,授以人伦道德要领;小学堂应取《曲礼》、朱子《小学》浅显易懂者教授。1904年1月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要摘讲朱子《小学》;高等小学堂讲《四书》之要义;中学堂摘讲陈宏谋五种遗规:《养正遗规》、《训俗遗规》、《教女遗规》、《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严格讲,这些教本都只是将传统内容放进新科目下,新瓶旧酒,不能算是近代教科书。但此时在中国的一些学堂中,已经开始使用新式的修身教科书。因为1903年京师大学堂颁布暂定各学堂应用书目,其中有教育改良会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高等修身教科书》;[日]元良勇次郎著、广智书局本《中等教育伦理学》;还有[日]井上哲次郎著、樊炳清译、江楚编译局本《伦理教科书》等。这些修身教科书显然不再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教本,这说明至迟在20世纪初,中国已有学堂开始采用近代意义上的修身教科书。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译自日本和欧美的修身、伦理等教科书对中国近代性质修身教科书的诞生起到了催化作用,但它在中国社会的生存根基并不牢固。中国人更多地是学习外来事物、改造传统教本。因此,近代中国的修身教科书就更多地表现出与传统教育的关联与承续,而不是断裂或移植。
晚清以后,修身与读经,开始承担不同的教育任务。严复就曾建议过,将嘉言懿行另列修身课本中,与读经分为两事。修身科比之经书较为简单易懂,易被儿童吸收,所以渐渐承担起了道德引导的历史重任。有关读经的教本在道德教育方面开始向修身教育体例靠拢:“我国道德之书,莫备于经。特陈义过高,幼年骤难领解。本书采取群经中合于日常须知之道德,分对己、对家、对群三大纲,讲经义各按德目依类列入;另撰教授法,纯用通行官话。教员按书讲授,兴趣横生。”[5]其中这“对己、对家、对群三大纲”,就是晚清修身教科书中最通行的内容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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