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关于列强撤军问题。
本来,清廷及议和大臣准备与列强就中国对外赔款诸问题不断进行交涉“磋磨”,以期达到讨价还价的目的。5月6日,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告清廷,既然列强所定四亿五千万赔款总数允认的最后期限是中历五月十六日(即公历7月1日),为期尚宽,因此,中国“断不能汲汲遽允。早撤兵一旬,仅省一两千万”,“必须力与磋磨,详加筹计”。张之洞虽也预计到各国“断不能慨然多让,遽行就范”,[32]但其对于中外交涉的前途与结果,仍是相当乐观的,以至不屑于争取减让“一两千万”的结果。
但列强驻华公使多次威胁称:只有清廷于7月1日前颁谕,“允定赔款四万五千万,加息四厘”后,外国军队才从北京撤军,否则,过期另加占领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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