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奉清王朝为正统,把反清的太平天国、捻军等各地农民起义军,一概骂为“贼”、“匪”。现在我们写清史通纪,承认太平天国是清代咸同时期客观存在的“与清政府相对歭的一个政权”,并作为这一历史阶段必需叙述的“核心内容之一”,让农民战争登上历史的殿堂。这就从史观上保证了新纂清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特性,避免把《通纪》写成王朝史。《通纪》就是“清代史”,既不是王朝史,其晚清部分也不是近代史。
其次,我感觉提纲从编纂体系上看,还是像中国近代史中的太平天国史部分,太平天国成了这一卷的主体,类似它的专史。
太平天国是一个政权,但它不是像历史上南北朝那样对歭的政权,而是在清王朝统治下保有若干地区武装割据的政权。清王朝不仅在名份上,而且在实际上统治着中国。即使在太平天国割据之区,也客观上存在着巨大影响。整个中国的主体仍然是清王朝,所以承认太平天国是个政权,不等于这个阶段历史的主体就是太平天国,何况我们要写的是清史通纪,理所当然应以清王朝为叙述主体。
太平天国可以成为“本卷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所谓核心内容,主要是对其他农民起义而言,甚至可以相对于第二次鸦片战争而言,在篇幅上、内容上可以写得多而深入些。但不应该因此而将清王朝的镇压、应对及统治体制的变化等诸多历史事实轻描淡写,作为非核心内容几笔带过,使主体线索不清,史事间的赓续及因果联系失序,成了太平天国的陪衬。按照我的私见,本卷仍以清王朝为叙述主体来写农民战争。在写农民战争和各地反清起义时,可以太平天国为核心,附带捻军等反清起义。这样写法确实有难度,也无先例可循(萧一山的《清代通史》第三卷第一篇,也专写《太平天国始末》)。惟其如此,如能有一个符合《通纪》体裁的新提纲,那么,这不仅是一种可贵的创新,而且对《通纪》其他相关部分的编写也是有价值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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