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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年1月13日,《咸丰夷务》,第112页。】1851年7月25日,中方代表奕山与俄方代表科瓦列夫斯基签订了《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俄国称之为《伊宁条约》),除规定开放伊、塔二地与俄通商外,还在这两个地方给俄国人指定了埋葬区、放牧区,并规定俄国可在两地派驻管理贸易的匡苏勒官(即领事),俄国人可在两地自行礼拜天主教。【参见《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咸丰夷务》,第165—168页。】同时代的俄国人评价说:“这个条约的成功签订,科瓦列夫斯基仿佛以此指出了我国巩固占领外伊犁边区和在大汉国与吉科卡门汗国吉尔吉斯人中间建立应有的治安秩序的迫切必要性……《伊宁条约》不仅是在商业关系上,而且在*关系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成为深入中亚细亚继续进攻活动的强有力的动机……”【[俄]巴布科夫著、王之相译:《我在西西伯利亚服务的回忆(1859—1875)》,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142页。】
1852年夏,俄国向伊犁派驻领事,并在那里建起领事馆和货栈。【参见奕山等奏,1852年8月27日,《咸丰夷务》,第191页。】中方亦在伊、塔两地派有专人管理中俄通商事务。此后年余一直平稳无事。【参见奕山等奏,1853年10月2日,《咸丰夷务》,第229—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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