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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夷”得到实惠,又可维持“天朝”的体面。此即朝贡体制下的典型策略,也是百年来中国与外国(包括俄国在内)交往的惯常逻辑。
问题在于,俄国人此时并不想遵从百年来的惯常逻辑。俄方代表似乎不理解中方官员的良苦用心,对中方提出的方案不加理睬,依然顽固坚持索赔要求,丝毫不顾及“天朝”的体面。双方的行为逻辑既然相去甚远,谈判自然很难顺利进行。在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的情况下,1856年10月28日,俄方代表从伊犁启程回国。清朝方面,遥控于数千里之外的咸丰皇帝暗自愤懑于俄“夷”“意存狡执,一味索赔”,【廷寄,1856年12月6日,《咸丰夷务》,第490页。】具体负责谈判的新疆地方官员则谴责对手“不讲义理”。
二、 普提雅廷来使与俄国对华外交的全面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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