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其地位及影响逐渐超过了卫所兵制。永乐时期确立了总兵官镇守边防的体制,北边的卫所制逐渐向镇戍制转变。在明代中后期,北边的镇戍制成为居于主导地位的兵制。”进而论道:“明中后期的镇戍制是以卫所为基础,镇戍兵制与卫所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明中期虽以镇戍制居主导地位,但卫所的作用并未完全消失。”(注:肖立军:《明代中后期九边兵制研究》,第82页。)
2.“关西七卫”的设立对西北边镇的影响
明代洪武和永乐时期,在今嘉峪关以西、哈密以东以及青海湖、柴达木盆地一带先后建立了七卫。王玉祥认为:“明朝设立关外卫的目的是巩固西北边防,加强对西域地区的控制,维护明朝与阿拉伯和中亚各国的道路畅通,并为朝贡提供某些服务。”(注:王玉祥:《浅说明朝的关外卫》,载《甘肃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关于关西七卫的战略位置,田澍认为:“关西七卫犹如甘肃镇西部的‘长城’,与甘肃镇互为表里,宛如唇齿。唇亡齿寒,七卫不守,甘肃则不安。为了巩固七卫与甘肃镇的这一特殊关系,确保西北边疆的安定,明朝对于七卫的经营也是非常关注的。”(注:田澍:《明代甘肃镇边境保障体系述论》。)唐景绅尤其强调了哈密卫在七卫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认为:“哈密卫西接吐鲁番,北邻瓦刺,东接罕东、赤斤等卫,战略地位重要。新疆各地方势力,要东进甘肃,首先必须夺取哈密,明朝则以哈密为甘肃藩屏,势在必保。并且明朝与七卫在*上建立隶属关系的同时,也以‘茶马互市’、‘贡赐贸易’进行经济交往,哈密是新疆进入甘肃的门户,以哈密为枢纽,古老的丝绸之路仍然是明代中西陆上贸易的主要通道。”(注:唐景绅:《明代关西七卫述论》,载《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3期。)关西七卫的设置较关内卫有所不同。王玉祥认为:“首先,关外卫的组织形式较为特殊。内地的卫所一般都以汉人为主体,关外卫则由居住在当地的少数民族组成,其官员则有各族首领担任;其次,关外卫的设立不会给明朝带来财政负担。明朝给各部落首领授以官爵后,只是颁发一些赏赐,或在进行朝贡贸易时给予一些优惠。”(注:王玉祥:《浅说明朝的关外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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