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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中央对蒙藏施政研究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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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28:4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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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与归化城土默特的垦务》(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J],1998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清末,清政府为支撑垂危的王朝,在全国实行“新政”的同时,在内蒙古打出“移民实边”的招牌,肆行掠夺和兼并土地,对以归化城为中心的蒙古地区实行全面放垦,造成了“蒙民失地、汉民失租”的后果,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赵云田在《清末新政期间的“筹蒙改制”》(注:《民族研究》[J],2002年第5期。)一文中指出:理藩院改为理藩部后,加强了和中央各机构的联系,多次对蒙古各方面情况进行调查,推动了蒙古地区新政的开展,特别是在维系蒙古王公和清朝中央政府关系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而这在当时的情况下,对维护国家统一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阿尔泰办事大臣和内蒙古地区一些州县的设立,对蒙古地区开展新政以及防止沙俄入侵起了积极作用。
朱光华在《清末西藏新设机构及其活动概述》(注:《中国藏学》[J],1988年第2期。)一文中,以驻藏大臣奏折和皇帝谕旨等记载为依据,概述了清末西藏新设机构及其活动的主要内容:创办白话报馆,设立印书局;设立学务局及各文武学堂,兴办新学;开埠通商,自办亚东、江孜、噶大克税关;设立禁烟局所,饬办戒烟事宜;设立督练公所,编练新军;创设巡警总局,维护社会治安;裁撤粮员,改设理事官及驻地委员;扩建造币厂,铸造银元、铜元;裁撤驻藏帮办大臣,改设左右参赞;驻藏大臣衙门各房改为各科治事。文章认为:西藏在清末新设或改设的机构,为后来西藏建设各职能机构打下了基础,开创了先例,对于推动西藏各项工作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不过,这些机构及活动多是按照清廷旨意并机械地搬用内地各省的做法强行在西藏推行“新政”和官制改革,因而其效益不佳,并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民族之间的矛盾,这是清政府实行民族政策和治理西藏的严重失误。顾祖成在《清末藏事改革中的兴学堂》(注:《西藏民族学院学报》[J],1991年第1期。)一文中,记述了清末新政期间西藏广设小学堂、中学堂以及所开课程的情况。杨策在《评清末在川边西藏的改革新政》(注:《中央民族学院学报》[J],1991年第5期。)中,从西藏时局和风全康边兴革、赵尔丰“筹办”滇川边务、张荫棠的“治藏”新政及其深刻影响、联豫在西藏推行“以夏变夷”的“新政”等几个方面,对清末川边西藏的改革新政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述。黄维忠在《清末筹藏新政评述》(注:《中国藏学》,1995年第1期。)中指出,筹藏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方面,裁撤驻藏帮办大臣,设左右参赞;裁撤粮员,改设理事官及驻地委员;革新驻藏大臣衙门组织。在经济方面,开矿、造币、通邮。在军事方面,编练新军,设立督练公所;创设巡警总局。在外交方面,开埠通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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