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国对清朝疆域最终形成的法律承认
1.中俄两国关于东段边界的近代条约《尼布楚条约》的签订
清朝在黑龙江流域的统治,始于天命元年(1616)清太祖对萨哈连部的征服,【参见《清太祖实录》卷5,天命元年条。】确立于崇德二年(1637)索伦部的归服。【参见《清太宗实录》卷35,崇德二年条。】也就是说,在沙俄势力到达黑龙江流域之前,清朝已是这里的主人了。沙俄对黑龙江流域的侵略始于1643年。整个顺治朝,由于清朝忙于鼎定中原,无暇顾及东北,致使俄军得以纵横于黑龙江流域。逮及康熙朝初期,郑氏集团活跃,三藩乱起,清廷疲于奔命,俄国愈发得志,双方关系成为僵局。三藩之乱甫平,康熙帝决心解决东北问题。经过康熙二十一至二十四年(1682—1685)、康熙二十五年(1686)的两次雅克萨战争,沙俄终于同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两国边界争端。康熙二十八年(1689),经过双方反复折冲与努力,中俄《尼布楚条约》正式签订。该条约的拉丁文本共计6项条款,其主旨在于解决近代国家的两个基本问题,即边界的划定与逃人的处置。
2.中俄两国关于中段边界的近代条约《恰克图条约》的签订
沙俄势力前锋于1643年到达贝加尔湖,侵入了早在1636年以前业已归附清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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